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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是一种与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相联系的悠久的历史现象,是最古老的人类社会现象之一,是政策主体在一定时期用来调动或约束社会力量,以实现预期目标而采取的政治行为。毛泽东说过,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体育事业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尤其是1979年国际奥委会名古屋会议恢复中国在国际奥委会的合法席位以后,我国的体育事业,尤其是竞技体育事业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在以奥运会为最高层次的体育竞赛中取得了让世人瞩目的骄人成绩,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建设贡献了巨大的物质和精神财富。优秀运动员是竞技体育运动的主体,是奥林匹克精神的实践者、创造者,是我国体育事业发展不可缺少的特殊人才群体,直接承担着完成“奥运争光”计划的艰巨任务。运动员职业是特殊职业,运动员是特殊行业的从业人员。运动员职业的特点决定了运动员的文化教育、再就业、健康的保护,都具有自身的规律。其中,学训之间的矛盾、二次就业的选择、身体健康受损是运动职业必然面临的风险。党和国家历来十分重视运动员保障工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优秀运动员保障政策,在特定历史时期对维护运动员权益,稳定运动员队伍,促进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发挥了积极作用。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规避运动员职业的风险,维护运动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竞技体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是我国建立优秀运动队几十年以来优秀运动员保障政策制定、运行、调整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本研究的目的旨在通过问卷调查、座谈、访谈等方式,通过实证分析和调查研究等方法,对我国优秀运动员保障政策运行的状况进行比较全面的梳理,分析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重点从政策层面探究我国优秀运动员保障问题存在的制度性障碍,从而提出与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符合我国体育事业健康发展要求的政策调整、制度改革建议。本研究的主要研究方法有:实证分析研究法、文献资料法、数据统计分析法、调查访谈法、个案研究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