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不宁。党的十八大对诚信体系建设提出要“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强调各级党委政府都要以决策者和建设者的姿态参与诚信体系建设。但是当前失信违约问题越来越突出,在个别领域更是层出不求,不仅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提高了市场经济运行成本,而且对我国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在国家层面尚未对诚信体系进行统一规划建设的情况下,烟台市牟平区初步开始探索诚信体系建设,在烟台市范围内是头一家,相继制定出台了诚信方面的法规制度,重点建设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逐步推动整个社会形成讲诚信、守承诺的良好氛围。本文从县域城市的角度出发,对烟台市牟平区建设诚信体系的情况进行研究,结合国内外诚信体系研究理论,对牟平区诚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分析,认为制约诚信体系建设的瓶颈问题主要为:政府示范引导作用发挥不足,商务征信市场发育不完善,诚信结果未能得到有效应用,社会信用意识普遍有待提高等,主要原因是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思想道德建设、法律法规等方面存在短板。针对上述问题,对牟平区诚信体系建设方案进行科学化设计,并提出有效保障方案顺利推进的措施,进一步改善牟平区社会管理和经济社会运行环境,筑牢建设和谐社会的根基。本文站在县域层面,以期通过自下而上的探索,以点带面探寻诚信体系建设的规律、特点、成败与得失,为全国各地诚信体系建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