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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我国将按照WTO有关协议,逐步取消对外资银行的限制,外资银行将可以在中国境内任何地区,向任何企业和个人提供人民币和外币业务,中资银行在同样的游戏规则下与外资银行进行平等的竞争。我国银行业多年来大量累积的不良资产已经成为商业银行的沉重负担,资本金不充足严重制约了商业银行业务发展,僵化的经营机制已经不能适应市场化的要求,中国银行业在同外资银行的竞争中处于明显的劣势。如何改变我国商业银行同国外商业银的竞争劣势,增强我国商业银行的国际竞争力,是我们必须认真面对的问题,而如何在我国建立起一套有效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 本文通过对国际上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发展和历史沿革的介绍,通过对国外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优势与缺陷的分析和借鉴,结合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沿革和现实状况,对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做了细致的分析与论述。本文的结论是:“以政代资、政资不分”是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种种问题的根源所在,只有政府不再代行商业银行产权主体代表职能,而是通过培育专家投资者市场,通过专家投资机构代行国有产权主体代表的职能,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以政代资、政资不分”引发的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各种问题,从而为完善我国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提供了新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