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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基金会在中国开展活动历史,可以追溯到1913年洛克菲勒基金会派出医疗小组来华考察。它建立的协和医学院及其附属医院,到现在还在发挥着它的作用。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对境外基金会进行了清理。一直到1979年的近三十年中,在中国境内,几乎没有见到境外基金会的身影。改革开放之初,福特基金会就进入中国开展活动。在1988年,福特基金会在北京建立了中国地区办事处,是第一家获得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设立办事处的国际组织。1989年之后,基金会开始关注长期困扰偏远、欠发达地区的贫困问题,在少数民族地区开展相关教育、扶贫、环保、卫生等方面的活动,在一些少数民族地区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在《基金会条例》颁布之前,福特基金会是唯一一家在中国拥有合法地位的境外基金会。可以说,福特基金会是境外基金会在中国开展活动的缩影。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受到很多因素的限制。作为一个境外基金会,福特基金会在少数民族地区开展活动时,存在来自一些合作对象、基层政府、客观环境等方面的问题。本论文主要内容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福特基金会的历史和中国的关系,回顾基金会在中国开展的活动领域,分析了基金会进入在少数民族地区开展活动的的主要原因和主要内容。在少数民族地区,基金会主要内容是从经济、教育、环境、生殖健康四大领域。第二部分主要分析基金会在开展活动时存在的问题和成因。问题主要表现在受多种因素影响,在项目的选择上存在困难;有些合作对象没有很好的执行预算,使得资金使用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在和有些民间组织合作时,由于民间组织志愿供给不足,会影响到项目应取得的效果。第三部分针对基金会在少数民族地区开展活动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何提高项目资助效果的对策建议。从立项、监管、调整资助范围等方面,提出和第三方合作进行项目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和地方政府合作,加大对艾滋病防治的捐赠力度,发展农村基础教育和小额贷款项目。通过对福特基金会在少数民族地区开展活动的研究,期望引起多方面的关注和思考,尝试找到和建立一套福特基金会、合作对象、项目受益人、少数民族地区基层政府、民间组织等相关部门共同合作的可行机制。通过合作机制,让福特基金会和相关部门在少数民族地区发展中相互合作,发挥各自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