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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是现代企业的一大特征从而导致委托代理关系在现代企业中普遍存在。代理人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致使投资者处于代理关系中信息劣势的一方,进而引发了控股股东对中小股东的利益侵占行为以及代理人的自利行为。由此可以看出如何减少控股股东对中小股东的利益侵占以及如何减少代理人的代理成本是投资者保护需要解决的两个重要问题。会计稳健性无论作为一项重要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还是作为一项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都可以促进投资者保护水平的提升。委托代理问题是内部控制产生的根源,由代理问题引发的信息问题是内部控制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同时要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就得解决代理问题和信息不对称问题。因此,内部控制从其产生之初就能促进投资者保护水平的提升。但通过查阅相关文献发现将内部控制、会计稳健性与投资者保护联合在一起进行研究的文献相对较少。基于此,本文从双重代理成本的角度出发,对内部控制、会计稳健性与投资者保护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本文在借鉴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投资者保护理论、信号传递理论、委托代理理论为理论基础,对内部控制、会计稳健性与投资者保护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理论分析。同时本文将2011—2013年我国A股制造业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以Khan和Watts(2009)的年度—公司的方法对会计稳健性进行度量,以方红星和张志平(2012)采用公司披露的内部控制信息并结合内部控制目标实现情况进行修正的方法对内部控制进行衡量,以双重代理成本对投资者保护水平进行衡量并选取相关控制变量,通过描述性统计、相关性分析以及多元回归分析的方法对内部控制、会计稳健性与投资者保护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检验。通过以上的理论分析与实证检验,本文得到的主要结论是:(1)内部控制能够明显的抑制控股股东对中小股东的利益侵占,与代理人的代理成本负相关但在统计上不显著。(2)会计稳健性能够明显的抑制控股股东对中小股东的利益侵占,也能明显的降低代理人的代理成本,会计稳健性有利于投资者保护。(3)内部控制和会计稳健性在投资者保护方面存在互补效应,高质量的内部控制在会计稳健性促进投资者保护水平提升的过程中发挥了比较积极的作用。本文的研究结论可以为制定投资者保护政策提供理论支撑,为完善我国内部控制制度提供参考依据,为稳健性原则在准则制定中的取舍提供进一步的经验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