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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全球化潮流推动了区域经济合作的蓬勃发展。亚太地区作为全球经济最具活力的地区,已经呈现多个相互交错的经济合作机制。在其中,东盟首倡的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是目前构建中备受关注的合作机制之一,它涵盖了亚太区域大部分国家,不能不对区域经济发展和地缘政治产生一定的影响。正如所知,进入21世纪,亚太地区再次成为世界经济的增长极,但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给各国带来了不同程度的冲击,同时,区域内多轨并行的经济合作机制也阻碍着深度一体化的进展,加之国际体系转型、美国“重返亚太”以及多方领土和岛屿争端凸显,都增加了亚太地区国际关系的复杂性和不稳定性。正是在此背景下,东盟出于自身利益的需要,于2011年高调提出构建RCEP的倡议。本文认为,东盟首倡RCEP的考量,在于打造更能满足东盟需要的区域合作机制,并借助主导RCEP构建议程提高东盟政治地位及其整合自身参与的多个合作机制,以推动经济持续发展和国际地位的提升。作为倡导者,东盟的目标是在与中国、日本、韩国、印度、澳大利亚、新西兰六国分别建立的FTA基础上,通过消除区域内贸易壁垒、扩大贸易自由化、完善投资机制等,构建一个现代、全面、高品质、互利的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与现有的经济合作机制相比,RCEP议题领域更广、一体化程度更高,并照顾到参与国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体现出渐进性、开放性、包容性、可行性的特点。RCEP谈判自2013年开始以来已进行了12轮,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经济技术合作、知识产权、竞争政策等领域都取得了不小的进展。显然,RCEP与东盟密不可分。从东盟的角度,RCEP构建的有利条件,首先是东盟在本区域经济、政治事务中占有不容忽视的地位,这是东盟构建RCEP的优势所在;其次,其他参与国响应RCEP倡议并推动构建进程;其三,RCEP具有包容性和灵活性,易于获得认同;其四,参与者之间已有现实的经济合作基础。但是东盟面临的难题也不容回避,诸如,参与者之间政治互信不足已影响到经济合作深化,面临TPP的强大竞争压力以及现有的FTA差异使彼此整合难度较大等。所有这些因素导致RCEP谈判未能按预计在2015年年底完成。东盟推动RCEP构建必然对亚太区域秩序产生重要影响。比如,在区域权力结构层面,东盟通过首倡并主推RCEP构建,借以提升地缘政治地位,缩小与本区域其他权力主体间的差距,甚至撬动原有的区域权力结构版块;在区域合作机制层面,RCEP代表了区域经济合作机制向更高程度自由化、更宽覆盖面的方向发展,助推区域合作机制“升级”;更重要的是,东盟从原来规则接受者的角色一跃转变为规则的制定者,代表了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规则制定中地位的提升和关于机制化合作的诉求;在区域观念认同层面,既然RCEP构建中体现了“东盟方式”和“东盟观念”,意味着东盟在亚太区域规范和价值认同中打上了自己的烙印,以整体名义提出RCEP也强化了各成员国的东盟身份认同。东盟推动RCEP构建,也会对亚太大国中国产生影响。面对RCEP构建,中国的反应是积极参与。本文认为,中国积极参与的原因在于:RCEP是发展中国家首先倡导的泛区域宽领域合作机制,这符合中国的利益诉求和政治倾向;参与RCEP有利于中国进一步融入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为中国经济持续增长提供动力;同时,扩大中国经济合作空间和政治影响。但是,中国也需要对东盟主导RCEP构建及其运行的形势做出恰当的评估,充分认识到RCEP构建及运行可能带来东盟主导权及其游戏规则的压力。为此,中国需要在深化国内改革的同时,主动向高标准贸易规则接轨;发挥大国影响力,推动RCEP协议早日达成;抓住机遇,提升经济发展水平和政治地位。通过参与RCEP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和自身政治经济利益的巩固,在规则制定中加强话语权,同时,借助经济合作的机遇加强政治互信,化解矛盾与分歧,实现互利共赢,创造和平稳定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