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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的保障性住房体系主要由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组成,虽然对持续走高的房价和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不再单纯依靠市场机制来完成对整个社会住房需求的供给,但收到的效果不甚理想。从长期发展趋势看,基于地价、人工成本的不断上涨、建材价格的稳中有升以及物价总水平刚性、特别是人们收入的稳步增长以及对住房改善性消费需求的有增无减,房价在总体水平上不可能呈现下降趋势。
要解决住房政策中存在的问题,应努力探索保障性住房提供机制的创新。由于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和廉租住房制度的设计缺陷和执行过程中的变形和扭曲,已是积重难返,无法承担解决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需求的重任。因此,以公共租赁住房制度为核心重新构建我国住房保障制度势在必行。在新的住房保障体系下,一方面要明确公共租赁住房制度的主体地位,另一方面要做好对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和廉租住房制度的改造和整合。在明确政府职责的前提下,运用市场机制和政府干预两种调控手段,对公共租赁住房制度进行特殊规定,涵盖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和廉租住房制度保障对象,从而整合我国住房保障制度,实现统一投入、统一建设和统一管理,节约建设成本和制度成本。我国新的住房保障体系下,公共租赁住房制度是核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和廉租住房制度是两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