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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下半年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最终使得欧盟国家的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受到重创,部分国家甚至陷入深度衰退,处于主权债务危机的阴影中。为摆脱危机的不利影响并且消除引发危机的根源,欧洲委员会委托以国际货币基金前总裁雅克·德拉罗两埃为首的金融监管评估小组提交一份关于全面改革金融监管体系的报告,即《德拉罗西埃报告》。报告从改革会融监管体系入手,打破成员圈各自为政的现行监管格局,推出两项重大改革措施,即设立欧洲系统风险委员会和建立欧洲金融临管体系,以加强整个欧盟层面上的金融监管和风险防范。
实际上,欧盟从2001年便进行了一次里程碑式的会融体制改革,即著名的“拉姆法鲁西程序”,其目的是改变欧盟各国金融市场的分割状态,加快欧盟金融市场的一体化程度。但是拉姆法鲁西自身存在着巨大的缺陷使欧盟原有金融监管体制的一系列弊端在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之际暴露出来。
因此,《德拉罗西埃报告》不仅是欧盟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手段,而且是欧盟对自身金融监管机制的反省与改革。报告从监管对象、监管业务、监管视角等方面全面检讨了原有金融监管体制的弊端,对跨国金融机构、对冲基金、表外业务、金融衍生品筹原有的监管漏涮进行了集中修补。此外,报告还赋予了新的监管机制超国家权力的性质,深化了欧盟对其成员国金融机构进行统一监管的进程,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国际金融业监管的未来发展趋势。
本文首先回顾了上一次的金融监管机制改革,对于拉姆法鲁西程序的四层监管机构进行了分析与评价,指出了拉姆法鲁西程序不能有效应对此次金融危机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之上,分析了新一轮金融监管机制改革,从宏观监管和微观监督两个层次总结出新一轮金融监管机制改革“全面、创新、严格”的特点。
本文在充分借鉴以往文献的基础上,进一步加深对《拉姆法鲁西报告》、《德拉罗西埃报告》的总结归纳,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研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