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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补偿在我国已经实施二、三十年了,虽取得一定成就,可是仍然无法改变生态破坏依然继续,生态地区的人们生活依旧贫苦的现状。其原因是以中央财政补贴为主要形式的纵向生态补偿机制,存在诸多问题和缺陷,严重降低了生态补偿的效率,难以实现生态保护区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目标的兼容和双赢。环境污染、生态补偿更多地涉及横向的区域之间的关系。于是本文以横向生态补偿——区域生态补偿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分析区域生态补偿机制的涵义、内容、意义等,剖析和比较区域补偿机制四种模式的利弊,提出“异地开发”是一种最为有效的区域生态补偿机制。
生态保护区大多是欠发达地区。生态保护区面临着把生态建设和脱贫致富、经济发展多元目标有效协调起来的难题。在一定的社会经济发展阶段,这些目标往往存在明显的冲突。生态保护区囿于生态植被脆弱、交通不便、工业基础薄弱、信息闭塞等工业发展的诸多限制,需要寻找有利的发展空间;生态保护区不仅付出了生态保护方面的必需投入,而且承担了生态保护所需的机会成本。这些成本应该在生态受益区之间进行合理的分摊或补偿。为此,必须探求切实可行,富有效率,同时可持续的区域生态补偿机制。这一机制应体现以市场为基础,以利益为导向,以合作共赢为基准,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等基本要求。
作为欠发达的生态保护地区应通过空间转移,跳出本区域来发展本区域,即在邻近的生态受益发达区域找到一块新的发展平台,以此作为“飞地”,带动本区域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良性双动。这样,“异地开发”也就成为一种有效的区域生态补偿机制。
本文详细剖析了异地开发区域生态补偿的内在机理,把“规模经济”效应、“资源整合”效应、“区域协作”效应、“空间转移”效应四大效应作为其理论支撑点。并采用归纳和演绎相结合、实证分析和规范研究相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异地开发这一区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必要性、可行性、有效性作了较为详细的分析。然后,以金磐扶贫经济开发区这一成功实践个案的解剖,总结印证了异地开发这一区域生态补偿机制所实现的生态收益、经济收益等,揭示了异地开发有效实施的原则、方法、条件等。
异地开发区域生态补偿机制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双重目标以及欠发达区域与发达区域的协作双赢,具有很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推广价值。但这毕竟是一新生事物,有待人们从理论上和实践上给予更多地关注。虽然本文力图对此作系统而深入地研究,但由于水平有限,本论文存在许多不足之处,还有很多方面有待进一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