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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王朝在中国古代历史上占有特殊地位,一方面其疆域广阔,国力强盛,政治上中央集权制高度强化,经济领域各方面制度也相对完善。另一方面,明朝中期开始,商品经济发展迅速,同时世界范围的海上贸易兴起,国际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尤其是西欧国家,几乎主导着整个世界的经济发展。由此商业在这一历史阶段的重要性超过以往任何时代,中国和西欧对商法制度的不同选择影响到国家的经济走向,甚至影响到生产方式的转变。因此参照西方商业法制来研究明朝的商法制度,对深刻了解明朝经济,对探究中国未能像西欧一样转型为资本主义的原因有着重要意义。本文主要从以下四个部分来展开论述。第一部分是引言,主要交代了本文的选题立意、研究目的及研究现状。第二部分为社会经济背景和商业思想的介绍。背景主要是十五世纪开始的地理大发现给西方带来的机遇,以及明朝的商品经济发展现状;商业思想分开介绍了中国与西欧的不同,中国对商业的观念有所改变,经济思想家们也对商业提出了不少新主张,而西欧的重商主义思想是整个西欧发展商业的基础。此部分为全文的奠定了基础,为后文的展开做好铺陈。第三部分具体介绍比较了明朝同西欧商法制度的不同。对明朝的商法主要从国家管理机构对商业的管理来介绍,包括盐、茶专卖制、商税制度以及对外贸易制度,旨在突出中后期发生的变化,以及发生变化的原因。西欧的商法制度主要从宏观上归纳制度上的共同点,以英国、西班牙、法国等走在前列的国家为例,从而了解其先进、值得肯定的地方。此部分为全文核心。第四部分为总结。探索中国与西欧社会转型时期做出不同历史选择的原因,从四个层面来分析这种原因,提出本人的见解,首先是支持发展商业的先进思想的地位,然后是政府同商人的关系,其次是商业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能,最后深入到政治本质的层面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