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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制度作为我国村级治理的基本制度设计为村庄的民主建设和经济发展确立了稳定的制度基础,也为农村的善治提供了良好的治理条件。但我国农村千差万别,建立在村民自治基础上的村级治理机制需要因时因地有所创新,才能充分适应农村快速变迁的需要,而近年来出现的村企结合的村级治理模式正是上述变革的有益探索。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因素成为驱动村级治理发展的重要动力,部分地区基于对村民自治制度的实践探索,在村级治理的实践当中,实行村委会与村属集体企业相互结合,共同管理村级事务,形成了村企结合的新型村级治理模式,拓宽了当今村级治理的思路。本文立足于村级治理的客观实践,结合村企结合模式的类型差异,重新审视了村企结合模式的基本内涵,依据村委会与村属集体企业在村级治理中的实践地位差异和主导作用不同,将村企结合模式进一步区分为强政治型和强经济型两种模式形态,从发轫背景、模式特征、治理绩效、演化方向等方面对村企结合模式下两种模式类型作了相对综合的利弊比较,分析了村企结合模式在村级治理中遇到的法律制度难点和人治困境问题,并针对村级治理中村企结合模式的治理薄弱环节,从法律、制度两个维度提出加强村级党组织的领导协调功能,规范细化村企关系的制度法律依据以及人才的制度约束培育等多方面的完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