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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江流域作为湖南省经济发展的主动脉,其环境状况受到全社会的高度关注。伴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逐步加快,在多种因素的影响下,湘江流域的污染已经相当严重,正成为制约我省社会经济发展、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因素。切实提升湘江流域污染治理能力,建立一整套运行良好的治理长效机制,离不开政府财政体制机制的支撑。因此,本文的研究目的就是通过分析探讨,把政府财政体制机制对流域污染治理的适用性从理论提到实践层面来,设计出流域内相关体制机制的具体建构。长株潭城市群作为国家级的“两型社会”试验区,大力整治湘江污染自然是长株潭城市群建设“两型社会”目标的题中之义、重中之重。本文充分考虑国家赋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的诸多先行先试权,在2010年湖南省全面实施“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背景之下,根据提升湘江流域污染治理能力的客观要求,综合分析湖南省相关体制机制的实际状况,力求在保持完整逻辑结构的基础之上,进行因地制宜的创新。本文首先重点阐述了政府财政体制机制支撑流域污染治理的理论依据,立足于为本文的体制机制创新奠定理论基础;其次在全面了解湘江流域污染及其治理现状的基础上,剖析现阶段我省制约流域污染治理的相关体制机制因素,指出我省分税制财政体制仍不彻底、流域治理方式不尽合理、流域管理模式不够科学等现实问题,从而为财政体制机制创新提供现实依据和突破口;还通过分析、归纳莱茵河、泰晤士等河流域污染治理的成功经验,为湘江流域治理提供宝贵借鉴;最后系统提出了创新湘江流域治理的财政体制机制的具体建议,从财政体制、财政机制以及配套措施三个方面,力求构造一个完整严密的制度与机制框架,从财政资金投入,到使用、评估,全过程提升流域污染治理综合能力。作为本文的核心,笔者的原创部分也主要集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