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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积极鼓励国有企业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为石油行业国有企业指明了改革方向。国有企业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可以通过引进非公有制资本来优化企业内部的产权结构,以市场为导向,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提高国有资本的生产效率,从而提升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能力。石油作为一种重要的战略性资源,其发展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以及国家的安全,因此石油行业在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过程中要秉着谨慎、有序的原则,有层次、分环节推进改革进程。本文最先论述了混合所有制的相关概念,分析了产权理论以及产业组织理论中的市场绩效观对于石油行业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适用性,明确了芝加哥学派对于指导石油行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践意义,即无论什么样的市场结构,只要市场绩效是好的,那么就有其存在的合理性,政府不能盲目对垄断的市场结构进行拆分或者强行干预企业的市场行为。通过分析石油行业的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及市场绩效,我们认清石油行业国有企业的发展现状及问题,即行政垄断现象严重,政府出台多项政策庇护国有石油公司,在国有石油公司内部国有股一股独大,产权结构单一,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等。针对石油行业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有必要对其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并且中石油、中石化已经于2014年及2015年拉开了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帷幕,中石化选择在下游环节引进不超过30%的非公有制资本,中石油选择在上游的新疆油田引进不超过49%的非公有制资本进行试点改革,改革过程中暴露了一些问题,如未改变国有股一股独大的产权结构,缺少差异化的改革方案,国有企业在改革中没有掌握主动权等等。与此同时,本文介绍了巴西石油行业、英国石油行业及挪威石油行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过程及特点,从中提取出适合我国石油行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可以借鉴的方案。明确了我国石油行业下一步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方向为:在坚持公有制经济主体不变的前提下,政府层面,应逐渐放权于国有石油公司,继续推进去行政化管理的实践,创新国有资本的监管模式,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混合所有制改革创造条件;企业层面,应分环节推进改革进程,引入有效的竞争机制,国有资本主动参股民营企业,鼓励员工及管理层持股,建立具有制衡效应、运转透明的公司治理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