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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近代以来工业化发展,化学工业越来越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工业部门,而化工生产与生俱来的安全问题却始终困扰着人们。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大发展的进程之中,化工行业生产本身呈现出的新特点使得化工安全事故的预防日益复杂化,而我国化工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却没有随之建立和完善起来,作为公共管理职能的主要承担者和公共服务的主要提供者,政府有责任主导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化工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而达成这一目标尚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把地方政府在化工行业安全中的监管行为作为研究对象,选取山东省这样的化工大省为代表,综合运用理论分析、案例分析、文献研究、访谈等研究方式,分析山东省化工安全监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对比借鉴国内外经验,寻找解决对策,提出改进建议,为我国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完善提供样本。首先,通过理论分析厘清政府在化工安全生产监管中的责任,通过调查总结明确监管面临的困难性、复杂性。本文运用市场失灵、技术与社会的复杂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风险管理四方面理论探讨政府在化工安全生产监管中的地位和作用;同时,通过分析化工生产、化工安全事故的特点,得出化工安全事故预防的复杂性,指出了完善监管面临的困难。其次,本文对山东省化工生产的现状、山东省化工行业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监管机制进行了系统阐述,同时对近年来山东省化工安全事故进行抽样调查,并根据与省内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家座谈,得出政府监管中的问题和漏洞,包括监管体系不完善、安全规划不到位、执法能力弱、监管基础信息建设滞后、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滞后等6个方面。最后,通过对国内外化工安全监管方面的有效做法进行比较借鉴,确立山东省化工安全生产监管应遵循的原则,提出了建立社会化事故防控体系,合理规划布局、严格准入,落实监管职责,强化队伍建设,提高监管信息化水平、创新监管模式,完善应急救援体系等6方面的建议,为改善政府监管提供依据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