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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以PM2.5、臭氧等二次污染为特征的区域大气污染问题频发,而挥发性有机物(VOCs)作为臭氧、PM2.5等二次污染物的重要前驱体,正引起国内外学者以及环保工作者的普遍关注。目前,国内实行的VOCs控制方式主要以浓度控制为主,而总量控制作为一种行之有效的环境管理手段尚未在我国的VOCs控制体系中得到合理运用。因此,本研究立足于目前国内基本情况,开展工业源VOCs总量控制方案的研究,为国家制定大气污染控制政策、改善空气质量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本研究以我国工业行业为对象,全面考虑国家及区域未来的发展规划及控制水平,以2010年为基准年,2020年及2030年为目标年,采用情景分析法,预测工业行业削减潜力,确定总量控制目标。结合总量分配指标选取原则,构建VOCs总量分配指标集,运用信息学方法,确定各指标间权重,将确定的控制总量分配至我国省、市、区(县)。应用美国第三代环境空气质量模型,评估分配方案对环境空气质量(臭氧)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在经济发展基准情景下,我国2020年、2030年工业源VOCs控制总量分别为1790.27万吨、1822.36万吨,相较于基准年2010年排放量分别增长28.75%、31.06%。建筑装饰、机械设备生产、石油炼制以及储运等行业为VOCs排放的重点行业。在总量分配方面,本研究选取了人均GDP、人均污染排放强度、工业产值比例及单位国土面积VOCs排放强度为分配指标,计算各指标权重,结果显示,4个指标作用大小排序为:单位国土面积VOCs排放强度>人均GDP>人均VOCs排放强度>工业产值比例。采用信息熵法,将两个目标年的控制总量分配至各省市,结果表明,包括山东、江苏、广东、浙江、福建及辽宁在内的6个省份获得的分配量最大,分别占全国总量的51.19%、51.23%。在空气质量影响评估方面,本研究以7月、10月为代表月份,2020年7月,我国在总量控制条件下,典型城市的臭氧浓度降低范围为2.75-8.50μg/m3,同年10月为2.61-30.07μg/m3,2030年7月为19.30-40.87μg/m3,同年10月为13.52-84.63μg/m3,结果证明,VOCs的减排能为臭氧浓度的降低带来较大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