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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租房产生于1958年前后对于全国各大城市内部分私有出租房屋收归国家统一经营租赁,按照收取租金的20%至40%的比例发放给原房主固定租金。文革开始以后,定租就不再发放了,经租房的产权证也被要求统一上交。随着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社会法治的进步,经租房主们认为,经租房只是由国家进行租赁,其所有权并没有发生变化,纷纷开始了讨要所有权的行动。但建设部却多次出台通告宣布经租房的所有权收归国有。由于最高人民法院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将经租房权属争议排除在司法救济之外,经租房主不仅失去了实体上的正义,连基本的寻求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