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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是人类社会中存在的重要社会现象。但是,如果不对权力进行有效地制约,权力就会被滥用,从而产生腐败,这已经被不同社会制度下的权力运行实践所证明。因此,必须对权力进行有效地监督制约。对于制约权力,在历史上曾形成了以权力制约权力、以道德制约权力、以法律制约权力等形式。其中以权力制约权力的权力制约形式影响最大,但是这种权力制约形式主要局限于国家政治生活领域内,它忽视了国家政治生活领域外的社会力量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作用。以社会制约权力作为一种外部控权模式,理应作为一种新的权力制约途径在权力制约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研究社会制约权力,首先需要分析权力和社会的内涵及其内在关系。本文在分析了社会和权力的内涵之基础上,探讨了二者的内在关系,即权力来源于社会,社会决定权力;社会既需要权力,又需要反抗权力的侵蚀;权力社会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社会力量是一种非政治性的力量,而权力是从社会中产生以维护社会共同利益的一种政治力量,二者互相依存。社会力量是防止权力腐化的一道坚实屏障,因而不能忽视社会力量在权力制约中的地位和作用。
社会制约权力的思想可以追溯到孟德斯鸠。他所理解的社会制约权力,就是利用一个存在贵族阶层的社会来制衡权力以维护自由。法国思想家托克维尔明确提出了社会制约权力的思想。美国政治学家罗伯特·达尔把社会制约权力的思想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在达尔看来,社会制约权力就是通过发挥独立的社会组织的作用,通过代表人民参与政治来制衡政府权力,使政府的强制最小化、保障政治自由、改善人的生活。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也主张积极发挥社会对权力的制约功能,认为社会制约权力,在本质上就是人民自身对权力的制约。综合各种观点中的合理成分,我们认为,社会制约权力就是国家政治权力系统之外的公民个人、社会团体组织、新闻媒介等社会性力量,通过各种途径对国家权力进行的监督和制约。社会制约权力具有广泛性、公开性、灵活性、及时性等鲜明特征,因而社会制约权力的作用是其他任何权力制约形式所不能替代的。
人民主权原则和公民社会理论,为社会制约权力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持。利用社会力量制约国家权力也是我们总结中西方历史经验所得出的科学论断。从历史上看,西方逐渐使社会独立于国家,实现了社会对国家权力的有力制约,并由此推动了西方政治文明的发展;在我国,则因社会无力制约国家权力而带来了很大的危害。就社会制约权力的现实依据来说,从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客观上都要求发挥社会对权力的制约作用。
在我国,要实现社会对国家权力的制约,首先要理顺党、国家以及社会之间的内在关系,坚持和巩固党的领导,并保持国家、社会的相对自主性。其次,通过发展公民权利,培育多元社会组织,扩大舆论监督的力度,着力培育一个成熟、理性和自治的公民社会。最后,要通过全面落实公民选举权,建立健全责任制等途径,逐步实现社会参与权力的授予,并对权力运行过程及结果进行监督和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