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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电子商务的发展带动的网络购物热潮,使传统的快递服务行业进入了新的纪元,几乎涉及到了各行各业以及各年龄阶层的消费者,自2014年起我国快递业务量就已经位居世界第一。在这个新崛起的行业发展过程中,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越来越突显出来,据调查消费者对邮政服务申诉的主要问题是涉及快件延误、快件丢失、快件损毁等方面。由于各快递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参差不齐,损害赔偿标准的制定也存在差异,而且基本都有预先制定各种格式免责条款减少快递企业的责任,消费者在权利受到侵害时维权道路却异常艰辛很难获得合理满意的赔偿。因为我国法律对快递服务行业的赔偿责任没有明确统一规制,使得消费者诉至法院后出现大量同案不同判的结果,这是因为每个法院法官在选择适用法律的不同,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对快递赔偿性质理解不一致,从而导致消费者请求赔偿范围也不尽相同。为了解决快递损害赔偿中所存在的一系列法律问题,全文总共分为四个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部分对快递服务损害赔偿责任进行了概述,分析快递损害赔偿责任的法律关系包括主体、客体与内容,并总结了快递损害赔偿责任的四个特征。第二部分提出快递服务损害赔偿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保价和未保价条款对寄件人和收件人利益损失的填补造成了一定的阻碍,有违公平原则。第三部分通过对域外快递服务损害赔偿的进行对比研究,从而获取完善我国快递服务损害赔偿制度的启示。最后一部分针对第二部分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建议,希望能够更好地维护寄件人和收件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