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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民间借贷诉讼是虚假诉讼的下位概念,是指行为人通过伪造借款凭证等证据、捏造借款合同法律关系,虚构借款事实和借贷纠纷向法院提起不真实的民间借贷诉讼,意图利用民事诉讼程序获取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进而牟取非法利益,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虚假民间借贷诉讼可分为单方虚假型和双方虚假型民间借贷诉讼、规避执行型和侵占他人财产型虚假民间借贷诉讼、有幕后人操纵型和无幕后人操纵型虚假民间借贷诉讼。虚假民间借贷诉讼主体关系特殊,诉讼形式合法而诉讼行为违法,诉讼证据和诉讼结果单一,隐蔽性极强。当前,虚假民间借贷诉讼案件频发,但民事司法中存在民事程序规制不力,民事处罚较轻,民事实体规制缺乏等问题,无法及时有效规制行为人的虚假诉讼行为,极大地损害了他人合法权益,也严重妨害了正常的公法秩序。本文针对司法实务中虚假民间借贷诉讼法律规制的突出问题,提出应重视发挥立案庭功能,设置专门的调查程序应对双方型虚假民间借贷诉讼案件,灵活适用刑民程序审理民刑交叉案件,差别化适用罚款、拘留等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允许受害人提起民事侵权之诉以及借鉴域外有益经验等建议,助力维护诉讼秩序和他人合法权益。全文除引言及结语外,正文分为三个部分,共计3万余字。第一部分为虚假民间借贷诉讼概述。本部分从学术界和实务界对虚假诉讼这一上位概念的界定出发,阐明虚假民间借贷诉讼这一下位概念。依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将司法实务案例划分为三种虚假民间借贷诉讼案件类型。整合并分析234例典型虚假民间借贷诉讼案件,归纳概括出该类案件的突出特征。为下文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探索针对性的法律规制措施奠定基础。第二部分为虚假民间借贷诉讼法律规制的实践问题及成因分析。本部分通过考察全国各地法院最近两年审结的234例虚假民间借贷诉讼典型案例,深入分析其法律规制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成因。第三部分为虚假民间借贷诉讼法律规制的完善建议。本部分在考察大量司法实践案例的基础上,结合现行法律、司法解释和有关理论,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及其存在的突出问题,从立法和司法等多层面提出针对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