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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信贷(microfinance)作为一种制度化的金融创新,由于其专向低收入阶层和微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特性,是在总结了发展中国家和政策性银行对贫困人群和微型企业传统性贷款的经验教训,并吸收了民间非正规借贷的特点后发展起来的。作为一种有效的扶贫和金融发展的手段,小额信贷已在世界上被愈来愈多的国家所接受。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并大力发展小额信贷业,尤其最近两年,改革的步子迈得更加坚定,推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受到市场和广大小额信贷需求者的欢迎。但由于法律瓶颈,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出现了主体法律身份不明、资金运行受法律限制、利率设计产生争议、监管体制不顺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本文对小额信贷监管法律制度的概念、特点等进行了科学的界定,并根据小额信贷的产生与发展的轨迹,总结了小额信贷监管法律制度的演进脉络以及我国小额信贷监管制度的现状与不足,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小额信贷监管法律制度的建议。本论文正文分为五部分,具体结构安排如下:第一部分为“小额信贷监管法律制度的界定”。由于小额信贷监管法律制度相对来说是一个较新的法律解释,理论上对其范围界定较为模糊,所以本部分首先将小额信贷监管的法律关系进行分析,说明小额信贷属于无抵押和担保的类似项目融资的新型信用贷款,小额信贷法律规范应当是调整小额信贷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调整对象是各种主体之间因小额信贷活动而产生的社会关系,即小额信贷关系。而小额信贷关系除了包括小额信贷领域内各种相关主体之间的小额信贷交易关系,还应当包括国家金融主管机关与各类主体之间的调控和监管关系,即小额信贷管理关系。小额信贷监管法律关系则是国家或其授权的监管机关在对小额信贷机构、小额信贷业务及借贷市场实施监管过程中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具体包括:对小额信贷机构的主体资格的监管关系、对小额信贷业务行为的规制关系以及小额信贷机构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关系。由此,本文认为这是一种纵向的管理关系,属于经济法范畴,应适用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第二部分为“小额信贷监管法律制度的理论分析”。文章通过采用经济学理论分析了小额信贷发展的必然性,从社会学角度论证了小额信贷在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并认为,从法理学上讲,小额信贷是实质公平的重要体现。明确了由于小额信贷有着不同于普通商业银行的风险特征,如何对小额信贷进行正确的法律定位并实施有效监管,成为值得研究的问题,它不仅涉及到监管模式的创新,也涉及到监管法律的创建。进而从经济法的原则上阐述了对其进行法律监管的必要性和深远意义。第三部分为“小额信贷监管法律制度的比较研究”。文章分析了不同国家的小额信贷的监管模式,比较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监管类型。确认了中国小额信贷的监管权的确立,从监管方式上对小额信贷监管做出了审慎性和非审慎性监管上的划分。第四部分为“小额信贷监管法律制度的现状、问题及其原因分析”。文章阐述了小额信贷监管法律制度的现状,具体分为对正规金融机构开展小额信贷业务的监管、对非政府组织开展小额信贷业务的监管以及关于融资、利率和税收的法律监管。与此同时,总结了小额信贷的政策性问题。并对我国当前的小额信贷的法律监管的问题进行了归纳:首先是对于小额信贷活动进行规范的法律位次较低,其次是对非政府组织小额信贷机构身份规定的缺失,再次是小额信贷机构的监管部门缺位,最后是小额信贷监管的相关法律规定滞后。在本部分最后阐述了小额信贷监管法律制度产生问题的原因。第五部分为“完善小额信贷监管法律制度的建议”。文章针对目前我国小额信贷监管法律制度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小额信贷监管法律制度的建议,设计了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的监管框架。在监管机构确定的基础上,确立了监管的原则和目标,充实了监管内容标准。在监管法律体系上,提出了修补旧法和出台新法两个手段和措施:通过体系构建,达到建立小额信贷监管制度的建立;通过建立完善的监管制度和法律环境,促进小额信贷健康、稳步发展,进而更好的促进中国经济的发展。文章希望通过对小额信贷的产生和发展的梳理和总结,发现小额信贷作为一种金融产品所具有的特点,以及对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文章论述了法律监管制度对小额信贷发展的必要性,分析了小额信贷监管的不同模式,希望通过不同的监管模式的研究和分析,寻找出中国经济发展制度下,小额信贷监管法律制度的构建方向以及解决问题的具体手段。本论文力图在以下两个方面有所创新:其一,研究资料方面。由于国内以小额信贷监管法律制度为专题的研究并不多见,导致目前该论题的研究资料相对贫乏。本文在搜集并梳理国内已有学术资料的同时,大量阅读了一些英文原著,并在行文中较多地阐述了美国、日本、孟加拉等国历史上的一些成功做法,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看作是本文对该专题相关研究的一点贡献。其二,主要观点方面。本文立论于前人已有的学术成果之上,但并不拘泥于此,力图在一些主要观点方面取得进展。这些观点主要包括了小额信贷监管法律制度的特点及法律关系、小额信贷法律监管的经济法理论以及构建小额信贷监管法律制度的基本思路等内容。具体来讲首先小额信贷属于无抵押和担保的类似项目融资的新型信用贷款。其次,有关法律调整的相对独立性来看,它的要件不同于传统贷款要件。因此,小额信贷发展较为成熟的国家一般都为小额信贷单独制定了法律,从而文章结尾部分构建小额信贷法的提出埋下伏笔。小额信贷监管法律关系是国家或其授权的监管机关在对小额信贷机构、小额信贷业务及借贷市场实施监管过程中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具体包括:对小额信贷机构的主体资格的监管关系、对小额信贷业务行为的规制关系以及小额信贷机构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关系。由此可见,这是一种纵向的管理关系,属于经济法范畴,应适用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小额信贷项目的实施有助于社会诚信体系基本健全,公民权益得到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得到切实保障。小额信贷监管法律体系的建立必须考虑到受益主体的特殊性,必须考虑到受益主体的实质公平与正义,从这个角度上讲小额信贷的政策性决定了其监管法律制度的经济法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