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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危机最为突出的表现就是司法信任危机,而司法信任危机来源于司法公信力的缺失。在现代法治社会中,司法俨然已经成为维护公平与正义最为重要的一道屏障,如果司法公信力严重存在缺陷,人们根本无法信任自己国家的法律,那么司法的实施会变得困难重重,也就根本没有任何存在的意义了。出于这一目的考究,我认为若要提高我国的司法公信力建设,必须对我国司法公信力做更为深刻与透彻的研究。首先,本文对司法公信力的研究背景、研究目的、研究意义与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了简要的概述;其次,本文对有关司法公信力的相关概念做了内涵界定;再次,本文根据真实的数据与案例总结出了有关我国司法公信力建设存在的问题;然后,本文找出了影响司法公信力缺失的重要因素;最后,本文根据司法公信力缺失的原因提出一些对策性建议。我们必须承认我国司法公信力建设存在着诸多问题,而公民与司法之间的隔阂也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够化解,所谓“冰冻三尺,并非一日之寒”,我们要做的就是尽量慢慢冰释掉公民与司法之间的这座“冰山”。相信秉持着精益求精的态度与我们不断实践经验的勇气,我国的法治之路会越走越好,公民与司法之间的距离也会越来越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