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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治理是指如何对中国的乡村进行管理,或中国乡村如何可以自主管理,从而实现乡村社会的有序发展。在当前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背景下,乡村治理与法律的关系越来越紧密。一方面,由于社会变迁,乡村秩序的维系越来越需要依靠法律,乡村治理可以构成研究法律运作的角度,另一方面,法律在特定乡村社会实践的过程、机制和后果,也构成了乡村治理的重要内容。从某种角度来看,乡村治理的民主化程度直接影响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程度,也成为衡量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否真正建成的重要标准。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上,统治阶层对乡村治理进行着各种尝试。新中国建立后,乡村治理模式也几经调整。当前的治理模式已经过了20多年的实践,对中国基层民主产生了巨大推动作用。随着经济社会加速转型带来的经济社会深刻变化,现有模式也发现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力图从历史沿革、近现代的实践探索、当前模式的确立、经济社会的深刻变化影响及当前模式存在的问题、对策建议等五个方面,详细剖析阐述了乡村治理模式,力图对当前存在突出问题的解决,提出意见建议。第一部分历史沿革主要是对夏商周时期至隋唐时期、北宋至明清时期以及新中国建立后各个不同历史时期乡村治理模式进行梳理,分析其中利弊得失。第二部分近现代的实践探索主要是对梁漱溟邹平改革、莱西会议等几个发生在山东影响比较深远的乡村治理关键阶段进行论述及分析。第三部分当前模式的确立主要是通过对中央及山东省近几次村“两委选举指导政策演变的梳理,对当前乡村治理模式进行了分析。第四部分经济社会的深刻变化影响及当前模式存在的问题主要是针对当前经济社会转型加快,乡村社会发生的深刻变化及对当前乡村治理模式带来的影响进行分析。第五部分对策建议主要是对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抓好乡村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等七个方面的意见建议。仅以此文能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使更多的专家学者关注乡村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