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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消费主义和符号经济浪潮的兴起,文化产业在全球与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显赫,文化成为一种重要的无形资产。中国这一文明古国拥有的丰富的传统文化资源,也越来越受到世界的关注,国内外文化产业的许多创意都来自中国传统文化。由于年代久远、所有者不明,作为无形资产被使用着的中国传统文化引出了大量问题。其中既有无形财产权的问题,也有财产价值之外的文化资本争夺的问题,还有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问题,这些问题在关于使用中国传统文化的法律政策上纠缠在一起,显得尤为复杂。分析当中的利害关系,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发展,中国在经济、政治和文化上的整体利益,乃至对于发展中国家的一般性启发,都有着必要性。
近代以降,中国一直处于现代化进程之中。这一变局给传统文化的社会环境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自然影响了传统文化的原生态、传承和它具有的意义。现代化深刻地改写着中国的面貌,使原先的传统生活一去不返,造成了与之唇齿相依的传统文化的危机。另一方面,现代化也给传统文化送去了机会。在这一进程中,市场、民族国家与全球化完成了现代化的合唱。市场化使现代商品经济开始支配传统文化的生产、流通和消费,民族国家赋予它新的意义,全球化则决定了传统文化的法律政策的全球性视野。
在这个背景下,首先需要关注的是中国传统文化作为一种无形财产的产权状况。人们生活空间的变化、市场经济的兴起、个体越来越成为中国社会的基本单位,这些导致现代私有产权在传统文化使用上的逐步抬头。分析传统文化之上的私有产权的形成和变迁、剖析私有产权的一套法律话语论证,成为理解传统文化法律政策的关键。同时,私有产权的问题伴随着外国文化产业对中国传统文化资源的攫取变得更加复杂。这时讨论公有领域政策成为必要。这一原先作为无形财产私有产权对应物产生、旨在平衡公私利益的政策,历史性巧合地成为西方私有产权入侵中国传统文化资源的工具。正确制订传统文化法律政策,要求重新认识公有领域对于中国传统文化产业的功能。
然而,中国传统文化绝不仅仅是经济意义上的无形财产,它更是文化资本,它对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文化意义在中国的民族国家建设过程中十分重要。这一重要地位必须为传统文化法律政策的制定者所考虑。另一方面,西方发达国家在全球化中实行的文化扩张和文化霸权政策,使得文化安全也成为传统文化法律政策要保护的目标。这些社会价值与当下的文化多元、文化多样性并存于传统文化的使用之中,呈现出复杂的关系。传统文化法律政策要立足于中国利益,对这些冲突着的社会价值作出现实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