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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迅速发展的今天,信息网络成为人们不可或缺的生活、工作平台,网络的普及带来网民数量的急速上升,一些人利用信息网络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日益增多。网上传播虚假信息即网上传谣,人们对此已经见怪不怪,在民众心理似乎已经形成一种刻板印象——网络上充斥着各种虚假信息,这给信息网络的健康发展带来负面影响。网络传播虚假信息行为与传统的传播虚假信息行为有很大区别,具有很多自身独有的特点。从本质上,它是一种借助互联网平台实施散布虚假信息,损害他人或社会利益的违法行为。在《刑法修正案(九)》出台前,对网上传播虚假信息行为绝大多数是用行政法来规制,刑法因司法解释备受争议动用也不多,且无专门的罪名进行规制,而是散见于刑法各类犯罪中,对虚假信息没有规定,各个罪所规制的虚假信息并不一致,司法认定较难,因此现阶段应首先明确“虚假信息”和“网上传播虚假信息犯罪行为”的界定。其次本文结合司法解释和刑法相关规定,论述目前主要的争议焦点问题,通过综合分析各个学者的观点,提出自己的见解。最后,论述网上传播虚假信息行为被纳入《刑法修正案(九)》后新罪名的构成情况。本文除结语外,一共五章,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第一章,介绍了本论题的选题背景及意义、国内外研究情况、研究方法和创新点。第二部分为第二章,对网上传播虚假信息进行理论论述,详细分析刑法所要规制的虚假信息,以及网上传播虚假信息的概念和种类,并详细分析了其特点,揭示该行为的危害性。最后概括论述了我国目前对网上传播虚假信息行为的刑法规制罪名,提出其中存在争议的罪名,以此引出下文。第三部分为其余三章,第三章、第四章是提出问题并分析问题,分别论述网上传播虚假信息入刑所产生的争议罪名——诽谤罪、寻衅滋事罪,在规制网上传播虚假信息行为的争议问题,以及个人看法。第五章是对新刑法修正案新增对网上传播虚假信息规制的罪名进行分析,即该罪名的构成和相关罪名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