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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福利立法在国外已经有几百年的历史了,我国才刚刚起步,在很多学者和诸多媒体的关注和倡导下,动物福利的问题日益突出,但是多数意见集中在推动立法、阐述立法的必要性上,而很少提及立法的制度环境何在,而这正是法律社会学研究的范围。本文认为对于我国农场动物福利进行立法等一系列的制度建设,有必要研究其制度化的基础。这个基础包括我国农场动物福利制度化的目标选择、我国农场动物福利的现状、农场动物福利不被人们接受的原因以及观念、制度和现实与农场动物福利的相融性四个方面。通过从饲养环节、运输环节、屠宰环节及近来出现的畜牧产品生产新形式来描述我国农场动物福利的现状论证农场动物的福利待遇有待改善。由于动物福利总是被用来与我国人民的福利水平相提并论,因而有必要分析农场动物福利要被人接受还有哪些认知上的障碍。我国的传统文化思想、现代消费观念中对人体健康和安全食品、绿色食品的追求都包含着善待动物措施不断出台的可能,那么在现有经济水平和法律制度框架之内,农场动物福利的制度化也可看到出路。对于制度化的目标要采取制度公平的原则,在保证多数人利益前提下给与动物一定的福利措施。动物福利也是目标逐步达成的过程,即使立法保护也不能马上达到完全的福利状态,这是一个认知和实践不断深入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