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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是一门综合艺术,但是它的产生却与宗教仪式有着密切的联系,是一个民族艺术文化成熟的标志性产物。产生于布依族地区,如今主要流传在黔西南州册亨县的一种独特的民族民间戏剧——布依戏,就是这样的事物,但它却不是单纯的戏剧,因为其中还保留着人类戏剧早期的一些痕迹,即仪式及其他表演艺术、文化形态和内容。故册亨布依戏既有戏剧的形态,也有乡村仪式的进程和演绎,是一种具有戏剧的初始形态、民族语言特色、民族地方性、地域性的戏剧。在演戏时,人们通过仪式的展演来沟通世俗世界和神圣世界,起到酬神还愿、人神共享的目的,亦同时表演世俗社会的故事,内含地方教化,以及娱乐审美,在娱神的同时,亦娱人。不仅如此,布依戏也是布依族人智慧的结晶,是彰显民族文化的产物,是民族的重要文化符号。透过布依戏,能够了解到布依族群体的信仰和乡村仪式,以及审美文化,这其中就包含着服饰、音乐、民间文学等。由此可以说,布依戏具有双重性,既是布依族外在审美、娱乐的表现,也是内在观念、意识的表达。本文从当前对布依族的研究进行梳理入手,对布依戏的产生源流及其分布进行详述。在文化人类学的仪式、空间场域、戏剧人类学等理论视域下,对布依戏进行一系列的人类学研究和表述。此外,还在当下布依戏基本存在的状态下,对其做了一个类型学的分类理解和初步研究,把布依戏分成:仪式性戏剧类型、过渡性戏剧类型、乡村娱乐性戏剧类型。在此基础上还对布依戏的乡村仪式做了概述,并阐释了布依戏与乡村仪式的关系。认为布依戏与所有人类戏剧的产生都具有一定的共性,即戏剧的表演起源于信仰文化的仪式。最后,阐释、论述布依戏这个文化符号折射的相关文化,使我们从布依族布依戏的角度,能够更为深入地理解布依戏的艺术文化,以及为戏剧人类学研究提供一个更为鲜活的论述,使贵州众多的傩戏研究具有更大的文化人类学研究的理论适应。文章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是第一章绪论,第二部分为文章的正文,即第一章到第五章,第三部分是第七章结语。在第一章中,布依戏的人类学研究在绪论中既梳理了贵州仪式性戏剧的研究,也回顾了布依戏的研究,同时还交代了研究的方法和使用的理论。在第二章中,概述贵州布依族及布依戏产生的社会和文化生境。在第三章中,通过实地的调查及参阅相关文献资料,对布依戏的分布、源流及现状进行了叙述。布依戏最早的渊源可以追溯到清代,基本沿南盘江流域分布,早年在黔西南州的多个地域都有出现,但现今主要留存于黔西南州的册亨县境内,故今亦称“册亨布依戏”。在第四章中,对布依戏进行了类型学的分类研究和表述,将布依戏分为仪式性戏剧类型、过渡性戏剧类型、乡村娱乐性戏剧类型。这样的论述既表达了布依戏的现状,又表达了布依戏至今仍然存在的发展和变化。在第五章中,在对布依族乡村仪式总体把握的基础上,进一步的解释布依戏中的仪式和仪式中的戏剧因素的存在,以及对于布依戏发生、发展的影响。在这些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到布依戏的形态在戏剧发生学的意义,看到布依戏所呈现的人类戏剧的初始形态,看到戏剧与仪式之间的关系,以及对于民族、区域诸类艺术的整合能力。在第六章中,布依戏是布依族文化的缩影,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阐释。首先,体现了布依族向汉族的学习,是汉族和布依族文化的“双重构合”;其次,通过类型的分析,它是一种从“神性戏剧”到“审美戏剧”的转变;最后,透过布依戏,能够了解到布依族的审美文化,体现在音乐、服饰、民间文学方面。在第七章中,通过布依戏的研究看布依族的族群、布依族的艺术文化。同时,布依戏存在的基本性质对于世界戏剧人类学都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例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