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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审公廨、临时法院、特区法院这三个相继为替的司法机关,生成于上海公共租界这一时代背景和地域背景,见证了公共租界近百年的沧桑;而且其自身就是这一段沧桑历史的产物并演绎于其中,从司法的角度诠释了中外权力的竞逐和变迁,从而引出了法权这一核心问题的产生、发展、演变以及趋于回归的轨迹。这一法权变迁的轨迹是否有其历史发展的规律?法权问题在不同时期呈现出不同的变迁轨迹,呈现这些轨迹的究系何种推动力量?司法机关的变化本身表征了法权的变化,法权问题的当事者又是如何应对其所面临的理和力、法和利益、法权和治权等之间关系?这些都是能够体现租界法权变迁实质而值得引以为思的问题。回应所提的这些问题,论文在研究视角上主要基于会审公廨、临时法院、特区法院的考察:一是对公共租界法权问题的产生、发展、演变、回归展开论述;二是通过评析典型的司法案例来论证和揭示法权的实际运行状况。因此,本文拟以法权问题的展开和交涉为线,以典型的案例评析作为线上的点,通过各个不同时期点线的结合,进而达到整体上论证法权变迁这一“面”的目的。根据以上思路,本文以辛亥革命前的会审公廨、辛亥革命后的会审公廨、沪案前后的会审公廨、临时法院、特区法院作为章节划分的界点。具体分为五章进行论述:第一章论述上海会审公廨的生成和扩张。阐述会审公廨生成的时代背景和地域背景,指出其应运而生的客观必要性;接着从《洋泾浜设官会审章程》的文本内容出发,分析会审公廨的组织人事、管辖范围、审判权限及程序等,对章程进行客观的评价;再梳理西人社会历次修改章程的努力,指出会审公廨在实际运行中的权限扩张;进而探析会审公廨法权丧失的原因及国人所作的反应;本章最后就曹锡荣案、苏报案和大闹会审公廨案所反映的法权问题进行分析。第二章论述辛亥革命后会审公廨法权的嬗变及交涉。阐述会审公廨在辛亥革命后为租界当局掌控的进程及所呈现的格局,并分析这一嬗变的影响;接着对民国初年收回会审公廨的交涉进行评述,指出问题难以解决的原因所在;最后是法权关系典型案例评析,主要就革命党人引渡案件、熊希龄被拘提案、德侨管辖权案等进行分析,揭示辛亥革命后会审公廨被西人社会接管后的实际运行状态。第三章论述沪案前后会审公廨的法权交涉及问题。先对沪案发生的前一年即1924年会审公廨法权交涉进行梳理,再着眼沪案后收回会审公廨的交涉,分析五卅运动与会审公廨问题的互动关系,认为沪案为长期以来酿成悬案的会审公廨问题的解决带来了契机;接着评述国际司法调查团关于会审公廨问题的调查;本章最后就五卅时期会审公廨审理学生案和王云五、郭梅生受审案进行分析,揭示秩序安定和治权安全是租界当局的最高利益。第四章论述上海临时法院及其法权问题。先围绕会审公廨移沪就地交涉,指出设立临时法院谈判的妥协性和权宜性;再通过对《收回上海会审公廨暂行章程》文本内容的解读,分析临时法院的组织机制、管辖范围、审判权限以及适用的法律等,从而揭示临时法院存在的法权问题;最后就临时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法权问题相关案例进行分析,并对临时法院时期在社会上产生很大影响的临时法院院长卢兴原免职案进行述评。第五章论述上海特区法院及其法权问题。先对改组临时法院的中外交涉和特区法院的设立进行评述;然后通过对《关于上海公共租界内中国法院之协定》文本内容的解读,阐发特区法院收回法权的积极成就,再分析特区法院存在的法权问题及法权难以彻底收回的原因;本章最后就特区法院移提案件、牛兰案以及中山秀雄案的分析,阐释中外双方在特区法院表现出来的法权关系,揭示法权关系下的利益原则。通过以上的研究,综合审视法权变迁的发展轨迹,论文认为:从会审公廨到特区法院的法权变迁,既有客观上值得肯定的事物,对近代中国的法律观念和法律制度起过积极的影响;又有加以否定的地方,导致了长期以来国家法权在公共租界不能直接行使,中外在这一变迁轨迹中是冲突远大于融合。在肯定和否定之间更值得深思的问题则是法权变迁的规律、推动力量以及法权变迁的实质。论文进而认为法权变迁的轨迹是有一定的规律可循的,推动其沿着这一轨迹运行的正是时局的变迁及其产生的客观需要,这在法权问题的当事者在处理理和力、法和利益、法权和治权等之间的关系上得到体现,从而导出了法权变迁的实质所在:即在中外力量的竞逐中,西人社会奉行理让位于力、法让位于利益、法权让位于治权的原则,无论是在权力和权利的配置上,还是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其出发点和落脚点终究是为了迎合租界全局利益的最高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