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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水是指淹没或浸入液体中时经历呼吸道损伤的过程。与其它伤害事故不同,溺水造成的损害更为严重。目前为止,溺水依然是全球重大公共安全问题,2014年世界卫生组织首次针对溺水发表的《GLOBAL REPORT ON DROWNING——PREVENTING A LEADING KILLER》调查报告指出,溺水是当前全球儿童和青年死亡的第三位致因,90%以上的溺水事故都发生在中低收入国家与东南亚(中国)等地区,但并未引起政府及社会的足够重视。因水域特点、地理气候、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等因素,湖南农村中小学生的溺水事故一直居高不下。相对于城市,由于溺水安全隐患多、基础设施水平低、家长安全知识缺乏及监护不力,农村溺水事故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远远高于城市,这意味着贫穷、落后的湖南农村地区在防范学生溺水方面,将面对更严重、更紧迫的压力和挑战。国内外相关理论研究与实践表明:溺水是可以预防与控制的,关键在于对其成因的认识与积极有效的应对。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基于湖南农村当前溺水实情,从尊重生命、以人为本的人文高度和农村广大中小学生安全健康成长的视角,以回溯性研究为主线,结合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等学科,采用问卷调查法、个案实证法、专家访谈法、数理统计法等研究方法,对湖南农村中小学生溺水事故进行研究,在此之上建立切实可行的应对机制,以期在最大程度上减少溺水,拯救生命。主要结论:1.溺水具有短暂性、严重性、不确定性及集群性特点。2.当前湖南农村公共游泳资源匮乏、缺乏游泳技能、学生私自进行涉水活动是引发农村中小学生溺水的主要致因。3.溺水安全教育实践程度低、安全意识与应急技能不足、大量开放性水域存在及急救效率低下是导致湖南农村中小学生溺水的又一原因。4.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发展模式与国情决定了当前湖南农村走读上学方式、留守儿童成为溺水高发的主因并将在较长一段时间内存在。5.以禁代管的解决手段、单一僵化的培养模式、独木难支的应对体系及经济文化教育发展水平低等现实困境是当前农村溺水防范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6.依据上述分析,本文提出:(1)学会游泳;(2)实施一校一池工程;(3)开设溺水安全教育课程;(4)加强高发时段监护;(5)实行水域管理制度;(6)建立溺水网络数据库;(7)改进走读上学方式;(8)纾困留守儿童;(9)实施国民急救培训制度;(10)构建全面有效的防溺系统等对策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