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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问题是关系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首要问题。自上个世纪末,我国育龄妇女生育率一直维持在较低水平,低生育率水平带来社会老龄化,劳动力锐减等一系列问题。是否应该放开“独生子女”政策成为社会讨论的热点问题。分析并预测我国育龄妇女生育率变化趋势对我国制定人口政策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本文根据《中国人口统计年鉴》(1988-2009)的数据,利用新改进的Lee-Carter模型对全国、城市、城镇、乡村四个组别的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TFR)和分年龄生育率进行估计和预测。改进的Lee-Carter模型能够更准确地描述分年龄生育率随年份的变化。通过分析发现:20世纪90年代末全国育龄妇女生育率持续降低,2000年前后达低谷。从2000年开始,全国、城市27岁以上、城镇26岁以上、乡村25岁以上的育龄妇女一胎生育率都有增长的趋势;城市和乡村育龄妇女二胎及二胎以上生育率有增长趋势并已超出“独生子女”政策的数量限制。同时,通过比较2009年育龄妇女生育率观测值(2009年年度0.1%抽样调查数据)和基于2000-2008年的2009年的预测值可以看出:2009年四个组别育龄妇女二胎及二胎以上的分年龄生育率与2008年大体处于同一水平;但是对于一胎来说,2009年分年龄生育率与2008年处于同一水平的只有城市的妇女,对于城镇低于26岁、乡村低于25岁的妇女,2009年一胎分年龄生育率的观测值比2008年低。这可能是最近几年的城镇化导致育龄妇女结婚年龄推迟所致。是否调整计划生育政策有待于进一步商榷。目前,我们应该准确把握人口数量、质量及结构的动态变化,遵循人口与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准则,保持适度的人口增长速度,改善男女性别比例失调,改善人口结构,缓解人口老龄化进程。使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发展相互适应,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