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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给人类生活带来了巨大的便利,在商业领域,“网上购物”成为了一种新兴的消费模式,日益受到人们的青睐。论文题中的“网络消费”指的是消费者为了满足私人或者家庭的需要,在互联网上购买商品或者是接受服务的交易方式。网络消费带给我们带来了便捷,但是由于所依托的互联网的特点,“网络消费”产生的纠纷在许多方面和传统的消费纠纷存在很大不同,尤其当涉及到跨国网络消费的时候,其中的国际私法问题更呈现出复杂的情况。由于国际间尚无一套统一且获得各国承认的规则,涉外网络消费合同纠纷中不可避免出现法律冲突,因此在发生争议的情况下,首先必须解决的是法律适用及其相关的管辖权这些国际私法问题。而且,在网络环境强化了消费者弱势的地位,他们的合法权益经常遭到不法网络商家的侵害。因此,在解决上述问题中注意保护消费者利益逐渐成为各国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的一个焦点。管辖权是法律适用的前提,对于管辖权问题,网络具有虚拟性和全球性等特点,传统的主权疆域的界限被打破,因此传统的管辖规则遇到前所未有的冲击和挑战。各国及国际公约对网络消费合同管辖权的立法存在差异,本文试图通过案例分析,比较欧洲和美国对网络消费合同管辖权的相对完善的理论和实践,来探讨涉外网络消费合同管辖权模式。对于法律适用的问题,互联网的影响主要体现在连接点的难以确定以及准据法落空这两个方面,传统的客观连结点难以有效地适用于网络消费交易领域。本文试图总结各国在解决网络消费纠纷的法律适用问题方面的立法实践,来阐述其法律适用的规则,其中重点论述的是网络消费合同纠纷以及侵权纠纷的法律适用规则。在涉外网络消费合同管辖权和法律适用领域,我国还处于立法空白状态。因此可以遵循国际趋势,借鉴国外先进做法,尽快建立健全网络消费合同的管辖权和法律适用规则,以实现保障网络消费者的正当权益以及推动网络经济发展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