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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一个内容广泛的系统工程,它包括政治意识文明、政治制度文明、政治行为文明和法治文明等诸方面。江泽民同志指出,法治属于政治建设的范畴,属于政治文明。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历史时期,加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既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和标志,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保证和必由之路。 本文从研究“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与“依法治国”的科学涵义入手,首先概述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历史地位和依法治国理论的发展变迁,然后阐述了依法治国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之间的逻辑关系。最后着重从法制建设角度分别就社会主义政治意识文明、政治制度文明、政治行为文明的建设提出自己的观点,并加以论述。本文认为,要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意识文明建设,必须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在全民中重塑现代法治精神,树立现代法治观念;要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文明建设,必须建立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立健全民主、科学的立法制度,完善的行政执法制度,独立公正的司法制度;要推进社会主义政治行为文明,必须加强对各种政治行为的立法和监督,从根本上规范和引导政治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