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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中坚力量,我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离不开国有企业的支持。自我国实施国企改革以来,国有企业的生产效率得到了大幅提升,有力的推动了我国经济的增长,对提升我国的综合实力做出了巨大贡献。政府为推进国企改革,采取了债转股、去产能、私有化改制、“抓大放小”等行政经济举措,众多学者围绕国企改革效果展开了研究,但还未有涉及“抓大放小”中的国企权力下放这一改革效果的相关研究,而国企权力下放作为政府进行国企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对国有经济的绩效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国企权力下放指的是国有企业的监管控制权由较高级别政府移交给较低级别政府,一般上级政府会将国有企业下放给企业所在地的下级政府,方便当地官员进行属地化管理。国企权力下放后,随之的企业控制权和现金流将完全转移给下级政府,下级政府对下放国企的利润和战略决策拥有完全的自由裁量权,使地方政府在国企治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地方政府对国企的干预往往扮演着“扶持之手”和“掠夺之手”两种完全不同的角色,同时不同级别的政府掌握的资源禀赋不同,面临的政绩诉求存在差异,对国企的干预也会导致不同的结果。本文立足中央-地方委托代理理论,从国企权力下放这一研究视角出发,探讨地方政府尤其是低级别政府的干预对国有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所产生的影响,并考虑地方政府财政压力和地区市场化水平对国企权力下放-绩效关系的影响。具体研究内容和结论如下:(1)地方政府在辖区治理中因公共管理目标的多重性,会对辖区的国有企业进行行政干预,使国企的经营目标更多的服务于政府的管理目标,从而会造成国有企业的效率损失。同时不同级别的政府基于不同的政绩诉求,对本地国企的干预可能会产生不同的经济效果。本文研究发现,国企权力下放后对企业的绩效水平产生了显著的负向影响,表明下级政府在获得下放国企后对其进行了更多的无效率干预,造成国企生产绩效降低。(2)地方财政压力是影响政府干预行为的一个重要因素。分税制改革后,我国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减少,而财政支出在不断扩大,造成收支不平衡,使各地政府面临着不同程度的财政压力。政府为缓解财政压力,会对国企进行更多的干预,扩大地区投资水平或增加政府税收,最终导致国企的低效率运行。本文研究发现,将财政压力指标加入回归模型后,交互项系数显著为负,表明财政压力会强化国企绩效-下放之间的负向关系,即财政压力越大的地区,政府干预下放国企的动机更强烈,导致国企绩效下降幅度增大。(3)市场化改革后,各地由于地域差异导致市场化发展不平衡,市场化越慢的地区,政企关系越密切,政府越有可能对国企进行较多的行政干预。本文研究发现,将市场化指数加入回归模型后,交互项系数显著为正,表明市场化水平越低的地区,政府对国企的干预会强化下放-绩效之间的负向关系。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为:(1)已有的国改文献主要围绕国企内部激励机制设计、放权让利和引入民营资本展开,还未有学者关注国企权力下放与企业绩效水平的关系。本文研究了国企权力下放这一国改政策对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丰富了国内外关于国企改革的研究,具有一定的新意。(2)大部分学者对政企关系的研究都只是从单一的政府与国有企业的关系入手,有少部分学者探讨了不同级别的政府干预对控股国企会产生不同的作用,但还没有学者研究政府级别变动对国企绩效影响的差异。本文从国企权力下放这一全新视角出发,研究不同级别政府的变动对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为政企关系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