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钒及其化合物是国民经济中重要的基础原料物质,在钢铁、冶金、化工、军工等许多部门应用广泛,具有广阔的市场。在钒及其化合物的生产过程中,会排放大量的废气、废水、废渣,给环境带来严重的污染。每生产1tV2O5,产生废渣约180t,而且目前各地对钒渣基本上都是无序堆放,其淋浸液给地表水、地下水等水体构成了一定的危害。
钒渣是不是属于危险废物?如果是,该如何处理处置;如果不是,那它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Ⅰ类还是Ⅱ类,又该如何处理处置?对于这一些问题,目前国内外还未见有系统研究的报道。本文依托湖北省环保局下达我校的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湖北省钒资源利用与清洁生产”中的第二子课题“钒渣毒性及废物类型归属研究”展开工作,分别以随州、竹山、郧西、丹江口、湖南怀化的六个钒厂为研究对象,全面地测定了不同地区、不同堆放深度、不同年代以及不同提钒工艺排放的钒渣浸出液中六价铬、砷、铜、铅、锌、镉、汞、钒等有毒有害元素的含量,并分析了其中的规律。研究的主要结果是:
1.除钒以外的其他重金属含量均未超过《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1996)中最高允许浓度的规定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类污染物的标准限值,但是在随州克林钒厂的浸出毒性实验中砷的含量超过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类污染物的标准限值,因此钒渣不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Ⅰ类,至少也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Ⅱ类。
2.通过对钒与铬、砷在毒理学上的类比,发现钒对狗的毒性远超过六价铬,对小鼠的毒性与砷的毒性较为接近,建议在《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二》中增加钒的指标,并且其限值应不宽于铬、砷的标准值。
3.本文对钒渣浸出液中钒的含量及其危害进行了初步探讨,虽然钒渣并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但试验发现渣样浸出液中钒的含量高达1.6mg/L~30mg/L,根据我们提出的钒的标准限值≤0.8mg/L,钒渣应该被界定为危险废物。
为防治钒渣对环境的污染,石煤提钒废渣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资源化利用:
1.石煤钒渣用于制作保温材料。
2.石煤废渣充填塌陷废地作混凝土材料。
3.利用钒渣做建筑材料。将钒渣制成水泥、免烧砖及混凝土材料。
上述途径不但能使钒渣回收、综合利用,还能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而且上述方法对钒渣的处理量很大,不产生二次污染。
本文的创新点在于比较全面的分析了钒渣浸出液中六价铬、砷、铜、铅、锌、镉、汞、钒等有毒有害元素的含量及相关规律,特别是对不同类型废渣中钒的含量分布进行研究,在钒的指标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的情况下,将钒与铬、砷的毒性进行了类比分析,首次提出了钒渣类型归属的意见,根据我们的研究可将钒渣划为危险废物。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防治钒渣污染及对钒渣妥善处理处置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