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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巴赛尔资本协议(Basel II)的界定,“商品融资(Commodities finance)”是指基于储备物、存货或在交易所交易应收商品(如原油、金属或谷物等)进行的结构性短期信贷。它是国内商业银行近年来蓬勃发展起来的,以商品质押为担保方式的一种短期融资业务。对于借款人(商品所有者)而言,商品融资这一业务模式极为便捷,有效地盘活了企业的存货,解决了企业的资金融通问题,还能够规避商品的市场价值风险。但对于商业银行而言,由于商品本身处于一种动态流转的经营过程,在转移交付、质物监管、“滚动质押”、物权竞合等方面必然会给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安全带来一些不利的影响,从而可能产生纠纷。因此,本文着重探讨商品融资业务中的质押风险,并从立法层面和实务操作层面提出应对措施,以期对我国商品融资业务的实践有所裨益。本文第一部分通过对商品融资业务的简要介绍,引出对商品融资业务中质押模式的分析,归纳其中的质押特点,并与传统意义上的质押进行对比;第二部分重点分析商品融资业务中质押的主要风险及其产生原因,主要体现在担保和合同两大方面,具体内容包括转移占有、“滚动质押”、动产担保物权的竞合、监管协议的法律性质、多方协议中的权责分配等方面;第三部分从立法层面和实务操作层面,对商品融资业务中的质押风险针对性地提出应对措施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