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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大报告第一次明确提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这意味着,除了城市居民外,农民工、失地农民和务农农民都应纳入基本社保体系。由此可知,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体制尤其是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已经引起了党和政府高度关注。因此,对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行研究,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研究立足于“边缘化”理论和社会排斥理论视角,运用社会学定性分析和调查问卷数据分析的研究方法,以长沙市失地农民为研究对象,探讨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政府责任、利益补偿等方面与农村失地农民的内在联系及相关必要性,以求全面完善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实证研究表明:长沙市失地农民致贫因为多样化,贫困人口收入低且不稳,普遍呈现“看病难、上学难”等问题,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受惠面窄的现状直接导致失地农民对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依赖性加强。长沙市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发展和实施的过程中出现了诸如覆盖面窄、发展不平衡、资金短缺、操作不规范等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政府长期关注和努力。
要完善长沙市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问题,就要逐步扩大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覆盖范围,切实加强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加快完善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配套措施,稳步推进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监管体制,只有这样才能加快促进失地农民贫困家庭基本生活水平顺利提高,稳步推进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顺利进行,从而使社会更加公平、更加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