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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程序法作为制约行政权力的有效屏障,已经成为世界各国行政法发展的重要标志,而各国通常没有一部统一、完整的法典,其规范多散见于各种各样的单行法律、法规、规章乃至于千姿百态的行政决定、命令中。这是因为行政法所规范的对象种类繁多、变化多端,决定了行政法规范数量庞杂、层次多样,并处于随着形势的发展而不断立、改、废的变动过程中。与此同时,在我国的经济体制转型时期,无论是学术界还是立法实践中也都对行政程序立法给予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加强和完善行政程序立法,实现依法行政,亦开始提上我国行政立法、执法以及行政法理论界的议事日程。 中国行政法学界对于行政程序的研究,不仅有诸多教材进行概述,而且有专门的论文、论著的介绍、比较、分析、汇总,可谓成果颇丰、令人可喜。本文针对行政程序立法的基础理论进行了深入分析,着重论述以下基本问题:(1)行政程序法的内涵,通过对行政程序法概念及中国传统行政程序观念的探讨,力图找到构建我国行政程序立法的方案;(2)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这些原则是指导我国行政程序立法的基本,也是依法治国法略的要求;(3)行政程序立法的地位和作用,由此论述了构建我国的行政程序立法制度的必要性;(4)行政程序立法的目标模式及我国的选择,这是我国以行政法律为核心构建行政法制首先要明确的问题;(5)我国行政程序立法进程中存在的弊端及应着重解决的焦点问题,这是立法实践中关系到法治建设成败的关键。 对于中国的现代法制建设来说,制定行政程序法典,用以规范行政权的行使,这是非常重要的课题,它关系到整个行政法制建设的进程和发展,这一问题,我们不能满足于现有的理论研究,更应该上升到实践的高度,从解决实际问题的角度对其加以分析和探讨,以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的现代化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