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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以及大众法律意识的增强,目前我国医患纠纷的数量不断攀升,由医患纠纷引发的伤医、杀医事件也时有发生,不断冲击医疗体系,医患纠纷已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社会性问题。因此,需要进一步明晰现阶段医患之间的问题根源,明确我国现有医患纠纷解决的法律机制所存在的问题,在借鉴相关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完善现有纠纷解决机制的合理路径,最大程度的实现医患关系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发展。本文主要从医患纠纷的性质及特点出发,明确现行医疗环境下医患纠纷频发的原因,分析现行医患纠纷解决机制的不足,并借鉴其他国家相关解决模式经验,对我国的多元化医患纠纷解决模式提出建议。文章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我国医患纠纷的概述。通过明晰医患关系的法律性质、医患纠纷的概念、特点及成因,分析医患纠纷领域适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理论基础及价值基础,明确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对解决医患纠纷过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第二部分为我国现有医患纠纷解决的法律机制及其缺陷分析。《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中列明的纠纷解决法律机制包括协商、调解和诉讼机制。司法实践中这些解决医患纠纷的法律机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医患纠纷问题,但并未在实质上发挥最大的功效。协商解决机制能够实现双方利益最大化,但是,协商过程中公平、公正性由于医患双方获取信息不对等原因难以得到保障;调解机制虽然具有一定的权威性,但是其在调解过程中立性有待考究;诉讼机制作为目前使用最广的解决方式,呈现出成本较、效率低的特点,证据的收集及采信上存在困难,医疗损害鉴定制度也存在问题。上述问题不仅反映了我国现有医患纠纷解决机制存在的问题,也为未来医患纠纷解决机制的完善指明了方向。第三部分为医患纠纷解决的法律机制的比较借鉴,通过对美国各州的医师协会和保险公司合作创建的医疗纠纷处理机构、德国的鉴定、调停机关、日本的医师协会处理机制进行分析,明确早期道歉制度、专业调停和鉴定制度、完善医疗责任险体系等对我国医患纠纷的妥善解决都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第四部分为医患纠纷的法律机制的完善,这部分主要基于各解决机制存在的弊端,对医患纠纷的多元化解决提出针对性的意见或建议。通过早期道歉及信息披露制度、加强对和解协议书的审查,解决协商机制中存在的问题;通过落实重大医疗纠纷报告制度、调解前置程序增强与诉讼机制的衔接;诉讼过程中要注重提高审理活动的专业性及效率,加大对病历材料的审查,完善医疗损害鉴定制度,发挥好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另外,还应当推进仲裁机制在医患纠纷领域的适用,通过设计一套专用于医患纠纷案件的仲裁程序,发挥仲裁机制的权威性、高效性、中立性的特点,为医患纠纷的处理提供另一种模式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