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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没有金融安全,最终就没有经济安全和国家安全。金融体系的安全、高效、稳健运行,对经济全局的稳定和发展至关重要。近年来,我国银行业信贷规模高速增长,资产质量持续改善,经营绩效不断提高。截至2013年末,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5921亿元、不良率1.00%,银行业不良率处于历史最好水平。但是,随着全球经济动荡加剧,国家宏观调控力度不断增强,不良资产作为银行经营的“附属物”,也随之呈现出新的动向,给未来的不良资产处置工作带来新挑战。 我国通过多次不良资产剥离及对国有商业银行注资并进行股份制改造,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国有商业银行的营运能力和经营活力。然而,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商业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处置工作仍面临提高资产处置效率与现金回收率的迫切要求和现实需要,如何降低及控制不良资产,是我国商业银行当前思考的一项重要课题,也是我国金融法制完善和创新的重要研究方向。 本文拟从法律角度寻求控制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对策,通过借鉴西方国家较为成熟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运作的法律制度和框架,结合中国金融业相关法律规定,重点对我国资产证券化面临的法律问题及法制完善方面得出若干启示并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