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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8月19日,我国保险业界有史以来第一次大型保险产品创新论坛——“保险产品创新座谈会”在京举行。此后,在2006年的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将“推进产品与服务的创新与规范”确定为该年度的一项重要工作,吴定富主席更是在此次会议上宣称:“2006年是保险创新年”。同年6月份颁布实施的《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保险业要“推进自主创新,提升服务水平”。这一系列举措都体现出保险业产品与服务创新工作受到了政府和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保险产品创新,既是保险业更好地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服务的要求,也是保险业自身不断发展壮大的需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惟有创新,保险业才能够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更好地发挥“社会稳定器”和“经济助推器”的功能。同时,保险业要在全球经济浪潮中求生存求发展,就要研究保险业的创新战略,如预警机制创新,思想观念创新,经营体制和方式创新等,其中保险产品创新是微观方面的重中之重,也是保险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寻找新的业务增长点的必然选择。创新无止境,保险产品创新是保险业发展的永恒主题,在今天乃至未来都应高度重视。责任保险具有支持国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社会管理功能,是非寿险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责任保险对于保障国民经济快速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国的责任保险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时至今日,却依然处于初级阶段,与西方国家相比,在经营环境、产品种类、保费收入等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责任保险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还未能充分发挥。我国责任保险的保费收入近年来总体上呈逐步上升的趋势,但同整个财产保险保费收入相比,所占的比重依然较小,2001年至2007年责任保险保费收入占财产保险保费收入的比重一直在4%左右徘徊(不含机动车三者险),相对国际平均水平的10%有很大差距。而在发达国家,责任保险一般都占财产保险的20%以上,有的高达40%,美国这一数字更是高达45%。目前,我国责任保险市场上有责任保险产品约400多个。但总体而言,这些责任保险产品不能很好地适应个人和企业的需求。因此,我国需要建立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责任保险产品创新模式,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单位和不同地域的现实需要,开发个性化的责任保险产品;需要在注重发展传统责任保险的同时,进一步开拓新的责任保险领域,设计综合性责任保险产品。本论文以责任保险产品创新为主题,分析我国责任保险产品创新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借鉴美、日等发达国家责任保险发展的经验,提出了完善我国责任保险产品创新机制的建议,文章共分为五个部分,基本思路和结构安排如下:导论部分主要是论文研究的目的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以及论文的特色和不足。第一章主要对责任保险的演进与发展及产品创新进行了一般分析。本章主要分析了国外责任保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主要险种,并按照公众责任险、产品责任险、职业责任险和雇主责任险的分类讲述了责任保险在我国的发展历程,此外还分析了我国责任保险的发展现状;概述责任保险的产品创新,通过分析保险产品的特性,给出了保险产品创新的定义,并分析了责任保险产品创新的方向;分析了责任保险产品创新的必要性,指出我国保险产品创新还存在一些问题,另外,市场需求的变化和竞争的需要也是促使保险公司进行责任保险产品创新的原因。这一章是整个论文的基础和逻辑起点。第二章对我国责任保险产品创新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继而分析我国责任保险产品创新的实践情况。本章先是分析我国责任保险产品创新的影响因素,包括促进因素和制约因素,责任保险的市场需求很大,然而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却存在着责任保险产品有效供给不足的问题,主要原因就在于保险产品没能很好地体现和满足市场的需求,致使责任保险产品与市场需求脱节,这就需要产品创新来使供需有效对接,政府的积极推动也是责任保险产品创新的动力,而责任保险的制约因素主要是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市场结构不合理、保险公司的产品创新动力不足、对责任险创新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不够、管理体制不完善、缺乏科学的产品创新机制以及专业技术人才的缺乏等;然后以人保产险、天安、美亚三家保险公司为例分析了我国责任保险产品创新的具体实践。第三章主要分析发达国家责任保险的发展现状及其对我国责任保险产品创新的启示。本章分别分析了美国的民事侵权体系和美国的责任保险危机,美国责任保险市场的发展除受经济增长、产业政策、保险制度、市场结构等因素影响外,主要还取决于美国侵权责任体系的影响,责任保险发展到成熟阶段,由于民事责任制度的认定与责任保险相分离,造成了责任保险的危机,还进一步介绍了美国责任险的主要险种;分析了日本责任险的发展现状,从日本责任险市场概况入手,对日本责任险主要的产品内容及市场特点进行了分析;探讨了美国、日本责任保险发展对我国责任保险产品创新的启示,即需要完善侵权责任体系、提升责任险专业化经营水平、以险种创新提高产品有效性、有效发挥保险专业组织的功能等。第四章主要探讨完善我国责任保险产品创新机制的对策。此章从我国责任保险产品创新存在的问题出发,借鉴对国外责任险发展的经验,从微观、中观、宏观三个方面提出完善我国责任保险产品创新机制的对策。首先从微观层面分析我国保险公司应该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产品创新机制、加强人才培养、做好产品创新相配套的有关工作,同时发挥保险经纪机构在产品创新过程中的作用,进而提高消费者与保险公司之间的信息传递效率,以期获取尽可能多的反馈意见,及时对创新的保险产品进行改进;然后从中观层面建议强化保险行业组织的职能,充分发挥保险行业协会在市场调研、保险宣传、人才培养、信息交流、政策协调等方面的作用,为责任保险产品创新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最后从宏观层面分析在责任险产品创新中政府及监管部门应采取的措施,包括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保险监管模式和制度、加强创新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等。本文按照一般逻辑顺序展开,各章在内容上前后照应,相辅相成,不仅注重理论研究,而且应用了实证分析和比较分析的研究方法,综合运用保险学、企业管理学等多个学科的知识,从对一般理论的研究落实到中国现实问题的解决。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为:第一,我国学者对保险产品创新问题的研究较多,而对责任保险产品创新问题的研究较少,可供参考的资料大多都是以整个保险市场或以产、寿险市场为研究对象的,而责任保险和其它保险险种相比,有其特殊性,本文结合责任保险的具体特点,较为深入系统地研究了责任保险的产品创新问题;第二,对我国责任保险的产品创新的影响因素、具体实施情况及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借鉴美、日等发达国家责任保险发展的经验,从“微观、中观、宏观”三个层面提出了完善我国责任保险产品创新机制的对策。责任保险产品创新不但是个热点问题,而且更是个难点问题。有鉴于此,本文以我国责任保险产品创新为选题,深入系统地分析我国现阶段责任保险产品创新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责任保险产品创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