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虽然研发(R&D)投入对提高生产力及促进经济增长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但是由于其具有高投入、高风险以及公共产品特性导致了企业研发投入存在着私人回报低于社会回报的外部溢价现象,因而常常产生企业研发投入激励动机不足的问题,为此各国政府均采用所得税政策激励企业研发投入。在我国,企业研发投入激励动机不足问题更为突出,相应地激励政策作用尤为重要。我国R&D所得税政策自1985年以来陆续发布,内容涉及包括税率优惠政策、免税期政策、折旧优惠政策、研发支出加计扣除政策以及购买国产设备税收抵免政策。2008年起执行的新《企业所得税法》又对R&D所得税政策重新进行了规范。有关所得税政策的激励效果备受关注,然而相关研究却十分不足,因此本文采用了使用者成本和获利指数传统分析方法以及实物期权方法对我国R&D所得税政策激励效果进行分析。本文研究结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根据传统分析方法发现降低税率、延长免税期可以降低使用者成本并提高获利指数,但采用实物期权方法却得出了相反的结论,即更优惠的所得税政策不能促进企业R&D投资。(2)采用实物期权方法还发现折旧优惠政策对R&D投资项目经营期限较长的企业更能起到激励作用。(3)采用使用者成本分析法还发现新R&D所得税政策由于取消了税收抵免政策因而提高了R&D使用者成本,但新税法税率优惠政策却更能起到激励作用。(4)采用获利指数分析法还发现企业在R&D投资时较不愿意执行优惠税率而在获益时希望税率越低越好。本文的主要贡献在于:(1)根据R&D项目投资的特点引入实物期权方法对我国R&D所得税政策的激励效果进行分析,由此而得出的与传统分析方法不一致的结论从期权的角度给出新的解释;(2)本文采用了数值分析的方法,按照我国R&D所得税政策规定确定税收参数的取值,较好地分析这些政策的效果。这些研究结果不仅丰富和拓展了该领域的研究成果,也为政策制定者提供了评估R&D所得税政策激励效果的思路以及证据支持,同时为企业进行投资决策提供了税收筹划的理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