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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人类进入电气时代以来,电力工业为全球的工业化建设提供了基础支持,电力工业的发展与国民经济的发展息息相关。保证电力工业的健康发展就要从电力监管着手,健全的电力监管体系对电力工业和国民经济的平稳运行有着重要的意义。随着2015年我国新一轮电力改革的深入,电力工业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输配电价改革、大用户双边交易、省级电力市场试点持续进行。在这一改革过程中,电力监管至关重要。然而,目前我国电力监管还有许多如监管不到位、法律不完善等急需解决的问题。在新一轮电改背景下,研究电力监管问题,对推动电力改革的深入、促进电力工业的发展和创新,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本文采用文献研究法、访谈法和问卷调查法等研究方法,在介绍电力监管的国内外研究成果和电力监管的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对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对合作治理、整体性治理、市场失灵和自然垄断等理论进行了阐述,并对新一轮电改背景下,广东电力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发现电力监管存在着监管机构无独立性,电力监管职能分散,电力系统存在腐败,电力市场化程度低等问题,并对产生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论文最后借鉴美国、英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电力监管的先进经验,提出了完善广东电力监管的政策建议,包括维护电力监管的独立性,理清电力监管的权责范围,提高电力监管管控力度,持续推进电力市场化建设,强化电力监管制度化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