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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中美电工钢案为视角对中美间相关的反补贴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和分析。中美电工钢案是中国对美国等国提起的双反案件,起因于中国商务部对从美国等国家进口的电工钢展开双反调查,美国不服商务部的最终裁决将案件提交专家组,经专家组审理中国败诉,后中国提出上诉,上诉机构经审理亦没有支持中国的主张。中美电工钢案于2012年10月结案,是关于中美双反问题最新结案的案件。作为研究中美间反补贴法律争端具有重要意义。尤其是该案在程序上的一些问题对今后中国的双反调查很有警示和借鉴意义,也预示了今后DSB在双反案件审理上的新动向。尽管本案中国在专家组和上诉阶段都以败诉收场,从案件的结果看令人遗憾,但笔者认为从研究的角度看,败诉的案件比胜诉的案件更具有研究价值和意义,我们应该从该案中总结经验和教训为中国今后的双反调查和诉讼服务。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该案进行了分析和论述:引言部分主要介绍了近几年中美间双反争端的状况和发展趋势,同时对中美电工钢案的特点做一介绍。针对该案的特点笔者分析了从该案入手中美间双反法律问题研究的意义。第一章案情介绍旨在对案件的起因经过以及相关各方的诉求作出介绍,同时对专家组和上诉机构的判决作了简要的介绍和说明。第二章本案所涉及的法律问题主要从双反调查的启动程序,非机密信息披露,信息披露,BIA的运用问题,价格影响分析和因果关系六方面进行分析。第三章是对本案所涉程序法律问题的分析,主要是针对所涉程序问题系统的阐述和解释了每个问题所涉及的WTO规则以及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对这些问题的意见和看法,针对每一个问题,笔者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并说明中国今后在相关问题上应该注意的事项,最后,针对本案程序上涉及的透明度和程序正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阐述。第四章对本案实体问题进行了分析。阐述了专家组和上述机构的观点并指出中国在这些问题上应注意的问题和对策。最后在结论部分,笔者再次对文章的观点进行进一步的总结和提炼,并重申本文的写作目的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