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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兴市场国际化浪潮的兴起,中国政府大力推动国内企业“走出去”参与全球竞争。然而,由母国制度环境的约束以及母国和东道国间的制度距离所带来的合法性缺失问题对中国企业的国际化过程造成阻碍,使其无法达到预期的创新追赶效果。本文试图基于制度理论,综合定量检验与定性分析,研究基于中国制度情境下的国际化战略与创新。具体而言,主要从(1)母国制度环境约束下的国际化战略与创新;(2)跨国公司海外子公司合法性与海外创新资源获取;(3)跨国公司母公司并购合法性与海外创新资源获取三个子研究展开,得出以下主要结论:
第一、政府干预是中国独特制度环境的关键组成部分,也是中国企业兴起国际化浪潮的重要推手。这种独特的制度环境也会对我国企业国际化的过程及结果产生影响。本文首先从宏观层面对母国制度环境约束下的国际化与创新关系进行实证研究,发现贸易出口和对外直接投资均能有效促进我国本土创新的提升,而在市场自由化程度越高的地区,其促进效果越好。在对外投资过程中,相比于发展中国家,我国本土创新能力提升的驱动主要源于向发达国家投资过程中获取的技术创新资源的逆向溢出效益。而市场自由化水平在上述关系中仍具有正向的调节效应。
第二、针对面临“外来者劣势”的跨国公司海外子公司,本文发现其内、外部合法性水平均能正向促进其对东道国创新资源的获取。此外,关于海外子公司合法性的构建,本文基于理论分析和推演,提出海外子公司可以通过构建其在跨国公司内部以及在东道国的社会资本提高其内、外部合法性水平。而母国与东道国间的制度落差在外部社会资本与海外子公司外部合法性关系间会具有一定的调节作用:当面临制度顺差时,外部社会资本对跨国公司海外子公司外部合法性的正效应增强;在面临制度逆差时,外部社会资本对跨国公司海外子公司外部合法性的正效应减弱。
第三、针对面临“来源国劣势”的跨国公司母公司,本研究发现其并购的内、外合法性同样正向促进其海外创新资源的获取。进一步通过我国的五个跨国并购案例研究发现,在中国企业实施逆向跨国并购的过程中,跨国公司母公司的内、外部合法性的重要程度是动态变化的。在并购前和并购过程中,在母国和东道国获得外部合法性更为重要;而在并购的后期,在东道国获取和维持其内部合法性更为重要。
第一、政府干预是中国独特制度环境的关键组成部分,也是中国企业兴起国际化浪潮的重要推手。这种独特的制度环境也会对我国企业国际化的过程及结果产生影响。本文首先从宏观层面对母国制度环境约束下的国际化与创新关系进行实证研究,发现贸易出口和对外直接投资均能有效促进我国本土创新的提升,而在市场自由化程度越高的地区,其促进效果越好。在对外投资过程中,相比于发展中国家,我国本土创新能力提升的驱动主要源于向发达国家投资过程中获取的技术创新资源的逆向溢出效益。而市场自由化水平在上述关系中仍具有正向的调节效应。
第二、针对面临“外来者劣势”的跨国公司海外子公司,本文发现其内、外部合法性水平均能正向促进其对东道国创新资源的获取。此外,关于海外子公司合法性的构建,本文基于理论分析和推演,提出海外子公司可以通过构建其在跨国公司内部以及在东道国的社会资本提高其内、外部合法性水平。而母国与东道国间的制度落差在外部社会资本与海外子公司外部合法性关系间会具有一定的调节作用:当面临制度顺差时,外部社会资本对跨国公司海外子公司外部合法性的正效应增强;在面临制度逆差时,外部社会资本对跨国公司海外子公司外部合法性的正效应减弱。
第三、针对面临“来源国劣势”的跨国公司母公司,本研究发现其并购的内、外合法性同样正向促进其海外创新资源的获取。进一步通过我国的五个跨国并购案例研究发现,在中国企业实施逆向跨国并购的过程中,跨国公司母公司的内、外部合法性的重要程度是动态变化的。在并购前和并购过程中,在母国和东道国获得外部合法性更为重要;而在并购的后期,在东道国获取和维持其内部合法性更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