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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师变更最初的解释为主审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变更,本文对审计师变更的理解遵从其原始字面意思,即专指主审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变更,本文没有对审计师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做特别严格的区分。也就是说,本文中所出现变更的地方,均指的主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本文对审计师变更范围仅限于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中的审计师变更,且探讨的变更行为仅限于自愿性审计师变更行为。 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与审计质量的相关性一直以来都是国内外学者研究的重要问题。因为注册会计师作为独立的第三方一直与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密不可分,为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着强有力的监督。而这种监督的质量如何,更是人们关注的问题,人们期望注册会计师通过审计,能对相关舞弊事项作出调整,用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解除审计合约等形式来提高报表质量、约束管理者、保护各投资者利益、改善公司治理等,最终能为报表使用者的信息来源负责。 目前导致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越来越复杂,其中一些是因为客观方面的原因,如事务所规模与能力不能满足公司的发展需求,或者主审会计师事务所声誉限制等。也有很多主观方面的原因,如公司管理层出于粉饰财务报表的目的购买审计意见等。本文从舞弊导向型审计的视角来研究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与审计质量,认为在一定时期内会计师事务所频繁变更的公司,变更时间晚的公司存在舞弊的嫌疑比较大。本文的主要内容是从这两个角度入手来研究审计质量。 本文的内容主要由包括六大部分:第一部分主要内容有研究背景、研究意义与本文的创新点;第二部分的主要内容是总结国内外文献综述,其中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原因与会计师事务所任期对审计质量影响的国内外相关文献;第三部分主要是介绍研究的理论基础即审计师变更相关理论,审计质量相关理论,舞弊导向型审计相关理论以及委托代理理论;第四部分主要从两个方面对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与审计质量进行了实证研究假设,并在研究假设的基础上构建了本文的两个实证研究模型并对样本数据进行了整理,对所选取的实证研究模型行解释;第五部分的主要内容是对本文的两个假设分别进行了实证检验;第六部分是针对本文的分析作出总结、提出政策建议和说明本文的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