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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共五章,对期货交易所的民事责任进行了具体论述。第一章是概述,分别就交易所民事责任的历史、国外法制情况和国内法律渊源作了阐明,其中第一节对我国的期货发展历史和法制建设历史作了一个简要的回顾,强调指出在改革开放以后尤其是近几年来,我国的期货市场法制建设已取得了相当的成就,相关的立法体系已初步形成,期货市场的发展也正走向规范。第二节简要介绍了国外几个主要发达国家有关期货交易市场的法律制定情况和针对交易所的具体法律规制,从中可以发现一方面国外的期货法制建设已相当成熟、完备,另一方面,在交易所的责任方面,主要是从侵权角度加以规范,着重保护投资者、市场参与者的利益。第三节对目前我国有关交易所民事责任的法律渊源作了梳理,在基本规范方面,主要包括国务院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证监会的《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审理期货交易纠纷若干问题的规定》,上述三部规范从不同角度对交易所的民事责任作了相应规定,为明确相关责任和处理相关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第二章着重讨论的交易所民事责任的产生基础,期货交易所是期货市场的核心主体,其与市场交易主体之间存在着基于平等主体之间合同关系而生的民事法律关系,还存在着基于内部监管关系而生自律管理关系,其中既有交易所与其会员之间的内部法律关系,也有交易所与其他交易主体的外部法律关系。从交易所承担的三大基本职能分析,其中服务职能产生约定义务,监管职能和担保职能产生法定义务,服务职能和担保职能体现了交易所与其他市场主体之间的合同法律关系,主要包括居间合同关系、服务合同关系和担保合同关系,监管职能体现了交易所与其他市场主体的自律管理关系,交易所应当保护其他市场主体的信赖利益,行使监管权力应当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第三章涉及交易所民事责任的分类,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划分不同的种类,第一节以产生原因的不同将交易所的民事责任划分为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并分别就其表现形式进行了阐述。第二节以责任形成的阶段不同将交易所的民事责任划分为交易阶段的责任、结算阶段的责任、履约阶段的责任和交割阶段的责任,并对各阶段中具体的责任形式做了说明。第四章对交易所的民事责任构成要件和责任方式分别予以了阐述,第一节就三种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予以了分析,其中违约责任主要有违约行为、损害后果、行为与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三大要件,这适用于违约一般的行为,还有一种违约行为是违反担保义务,此时交易所承担的是一种法定担保责任,其构成要件除要符合违约责任的一般要件外,特殊之处在于是交易的一方违约后交易所未履行其约定的担保义务,依法要承担相应责任。侵权责任着重说明了基于不当监管行为引起的情况,交易所在这种情况下违反了其公平合理的监管原则,损害了被管理者的信赖利益,构成侵权,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民事责任。第二节对民事责任的主要责任方式赔偿责任的五种具体责任方式和适用情况作了说明,其分别为全部赔偿责任、部分赔偿责任、连带赔偿责任、代为赔偿责任和相应赔偿责任。第五章就目前我国交易所民事责任的完善问题加以探讨。第一节首先对交易所民事责任制定进行了反思,强调了在交易所公司化趋势下,对交易所民事责任应有所回应,应将交易所的结算功能分离出去,减轻结算的风险,并相应调整其过重的担保责任。第二节分别在规范合同关系,明确违约责任;移转结算风险、弱化担保责任和建立赔偿基金,强化侵权责任三个方面提出了未来《期货法》的立法改革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