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日常道德生活中,我们的道德直觉常常将帮助他人作为道德善的主要内容,以及衡量一个人是否善良的标准。互助的道德性质是如此简单明了,以至于我们很少把它看作是一个严肃的学术问题加以认真讨论。在理论学习的过程中,促使我将互助纳入研究范围并最终确定为毕业论文主题的直接原因,是2008年5月12日四川大地震发生之后,全国各地的志愿者以及解放军战士在救援灾区民众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团结互助、无私奉献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在感动之余,我不禁反思在这个道德精神失落,美德缺失的年代,为什么突如其来的自然灾害能够激发人们如此强烈的利他情感去帮助互不相识的陌生人?通过思考研究,我坚信在这种团结互助的背后,人性深处肯定隐藏着某种道德力量将他人的命运与我们的良知紧紧地联系在一起。因此,论文的研究目的就是在分析互助的动因和内在发生机制的基础上,论证互助所具有的道德价值以及在现代社会中的实现途径。论文的结构就是以这种逻辑思路展开的。
第1章的内容主要是在历史与逻辑辩证统一的方法论指导下,通过对互助的历史起源、特点和基本形态的演化,以及在人类社会进化过程中的作用的分析,论证互助是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道德机制的核心组成部分。这种道德机制对于人类社会的推动是以合作为主导,通过竞争与合作相互作用的方式实现的。由于互助利他是合作的进化形式,因而互助也就构成了这一道德机制的核心要素。
第2章在重点分析了互助发生的客观基础和主观条件,以及互助在社会交往过程中的基本要素和内在交往机制的基础上,试图对互助如何可能这一问题做出合理的解释。人类社会始终要面对的资源匮乏的生存困境和人性中含有利己利他两种不同倾向的事实是互助发生的客观基础;而主体的道德认知、道德情感、道德意志的内容和特点则是互助发生的主观条件。作为一种社会交往活动,互助包含了道德主体、互助的目的以及互助的文化中介三个基本要素。如果我们把互助看作是一个社会交往系统的话,那么资源匮乏的生存困境就是这个系统赖以存在的外部环境,交往双方人性的需求就是这个系统的动力,而道德认知、道德情感、道德意志等主观条件则是为这个交往系统提供双方都共同认可接受的道德规范和交流规则。
通过对互助内在交往机制的分析,第3章主要论述互助在社会生活中的道德价值。美国当代著名伦理学家芭芭拉·赫尔曼在其著作《道德判断的实践》中指出,互助的道德正当性就在于它是对人性共同需要的满足以及人性尊严的尊重。因此,互助首要的道德价值就是一种共同善,它满足了我们在社会生活中所需要的物质需求、精神需求和情感需求,因而对个人幸福的追求、社会制度伦理的完善以及人类道德文明的进步具有重要的意义。
最后,为了说明如何才能够使互助的作用在现代公民社会中得到充分发挥,第4章重点论述了实现互助的基本途径:互助的制度化以及互助美德的培养。由于在公民社会中,以血缘亲情关系的为纽带的传统个人美德已经受到了市场经济、价值取向多元化等因素的严重冲击,因而互助最主要的实现途径是通过制度化的方式,将互助的制度化纳入到构建公正和谐的社会制度的过程中去。除此之外,互助的实现还需要培养适合现代公民社会的个人美德,具体包括平等的人格尊严、责任心、诚信以及宽容的精神等等。由于道德诚信包括规范诚信以及德性诚信两个维度的内涵,体现了制度伦理和美德伦理的有机统一,因此道德诚信是互助在公民社会得以实现的首要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