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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作为人类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社会的发展具有能动性。十八世纪的苏格兰启蒙运动作为革命成功之后的启蒙运动,其启蒙的目标是建立苏格兰近代社会。身处这个时代的休·布莱尔,被认为是十八世纪苏格兰最著名的具有新教思想的宗教思想家。他的宗教思想集中反映着这一时代的变迁,并在继承前人宗教思想的前提下,将宗教回归到现世生活,可以说休·布莱尔五卷本《布道书》的主题是“信仰给予人类出世的自由”、“道德产生入世的救赎”,这种宗教思想解决了十八世纪人们的精神焦虑,为苏格兰社会的近代化提供了精神支持。本文以“问题”为导向、以“文本”解读为着力点,以休·布莱尔的《布道书》为中心,用历史分析的方法探究休·布莱尔的宗教思想。对基督教发展过程中的某些重大议题进行理论再思考,并将休的思路取向与苏格兰启蒙运动前的宗教思想进行对比,在比较中“放大”休的时代关怀。论文共分六部分,除导论和结语是对休·布莱尔的《布道书》进行系统介绍并做出总结评价外,其余四章均采用纵向的历史叙事方式进行论述。选取了对近代人影响最为深远的基督教义中关于“教会论”、“上帝论”、“预定论”和“人论”部分,每一章节的论述从该议题的渊源和发展脉络开始,以休对该议题的宗教思想为论述重点,最后以挖掘休思想对苏格兰近代社会的影响结束。“教会论”部分论述了教会论的发展演变和休·布莱尔的教会论及其历史意义。最初的教会只是信教之人松散的组织,中世纪强化了教会在信众中的作用,垄断了圣经的解释权、充当了救赎的执行人。宗教改革后,教会地位受到挑战,世俗王权战胜了教会,教会退回到属灵的层次。休将教会分成有形和无形两种,分别代表着人们精神和组织上的要求。并禀承加尔文的教会观念,认为教会有三个标志,即教义、圣事和纪律,其中认为遵守纪律、维护秩序是教会的重要功能。休认为宗教仪式不是上帝最喜爱的表达虔诚的方式。但却赞成保留人们对圣经的信仰,并做好诸如祷告和圣餐一类的圣礼。教会与政府的关系问题,一直是贯穿整个教会史的主要问题。到十八世纪中后期,苏格兰宗教社会对这一问题有了自己的理解和处理方式。休在其《布道书》中大力宣扬教会与政府关系和谐相处论,并极力推崇英国政府与教会之间的关系。休之所以有以上教会观点,历史原因在于经过长期战争,苏格兰在其经济落后的情况下,1707年与英格兰的政治合并。合并给苏格兰带来经济发展机遇,作为极力赞同合并的苏格兰精英们,当然看到合并给苏格兰带来的发展契机。主要原因还是苏格兰长老会派中的温和派完全控制了国家宗教会议后,教会风气有所改变,“进步”成为苏格兰人的共识。正是在这种自信与乐观的精神鼓舞下,在苏格兰长老会温和派的领导下,苏格兰开始了文化启蒙运动。作为教会长老的休参与了这次启蒙,也推动了这次启蒙运动。他的教会观正是当时社会需要的宗教入世观念。“上帝论”部分主要涉及到的是上帝的位格问题即三位一体问题和基督论。与以往对上帝和基督进行的神学性的研究不同,休在其布道书中鲜有论述。他更侧重论述的是上帝的作用及人们应该如何对待上帝。在上帝的作用上,上帝的万能休也是一笔带过,而以较多的篇幅带领教众了解上帝在人们现世的作用,并指导人们如何正确地对待上帝。在讨论基督时,休对于耶稣受难而死替人类赎罪较少提及,而对耶稣作为人子在世间行善进行了重点论述,强调的是耶稣的道德品质。在当时社会急剧变革的过程中,人们的思想空前解放,科学技术极大发展,宗教如何自处、上帝处于何种地位是那个时代神学家们的最大的困惑和最需解决的要务。休的上帝观根本就没提到上帝的位格问题,而是重点向人们宣扬上帝的至高性和如何认识上帝的万能,以及如何在现世生活中对待上帝。对于基督,他是以基督的道德和为现世人类的服务为出发点,而不是以基督的位格为出发点,且特别强调前者而忽视后者,他认为基督的道德决定了他位格的尊严。十八世纪的前半个世纪,长老会教会的教士任命权改革,老的长老会派领袖去世,加上持严苛教义观点的福音派在与持进步观点的教派争斗中失败,到50年代长老派中的温和派取得教会统治权,教会开始真正变成社会开明变化的代办机构。与此同时,苏格兰的知识界萌发了“苏格兰启蒙运动”。实际上,休的上帝观和基督论是在努力寻求调和基督教教义和启蒙思想。休的讲道重点在于将宗教重建为社会和人性演进的推动力,企图促进人的社会化,帮助他们共同进步。“人论”部分是休宗教思想的重要内容。从人的灵、魂及肉体的关系问题上,宗教学界产生了两个不同的观点,史称“三元论”和“二元论”。由这个基本问题又产生出不同的对天国和现世的认识。有关人论的另一重要纬度则是基督教的核心观念即“罪”的概念,这一观念导致“罪——原罪——救赎”的基督神学原理。休坚持人的二元论,并从论述人的罪出发,重点论述人在现世中如何得救,那就是虔信上帝与世俗道德的统一。如果说施莱尔马赫已将基督教义纳入到历史或社会的话语系统中进行描述的话,那么休则彻底将基督教放到了人的话语体系中来,并从人的角度来考查或阐述宗教。在休五卷本共90讲的《布道书》中,涉及到人的情感、人的伦理及社会观的共占54讲,占到整个《布道书》的60%。另有14讲是讲宗教如何与现世道德的统一、宗教如何支配人们的现世生活。总之,休的人论是他宗教思想的核心,也是他关注的焦点。休的人论是讲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人该如何自处,尤其是在市场经济日益发达,人们在追索物质需求时,该如何安放人类的心灵。休将人放到了三个纬度上,上帝的人、现世的人和内心的人。他认为人只有将这三个方面统一起来,做到敬奉上帝、修行现世、内心有爱才称得上真正的人,才能获得幸福。敬奉上帝是前提,修行是手段,内心有爱是源泉,三者缺一就不能获得现世的幸福和神的恩典。根据休的观点,“人性”是十八世纪最突出的特征和价值观,也正因此十八世纪被标识为启蒙时代。从基督教的源起可以看到,基督教“人论”,不管是灵魂与肉体的关系争论,还是人的罪的探讨,实质上都承认了奥古斯丁关于人的“原罪”观念,只是根据历史背景和社会环境的不同,对此进行强化或弱化的区别。休在其大量的布道中,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到,休并不强调人的“原罪”,更多的是探讨人的“本罪”,研究的是在世俗生活中人该如何处理肉体和灵魂的关系,如何在现世得到上帝的眷顾和救赎。这些特点是当时苏格兰人对社会进步的时代反应,同时也是宗教适应社会进步的自我调整。“预定论”部分从奥古斯丁、宗教改革家的预定论开始论述,提到预定论涉及到的存有不同观点的问题,如人类意识的选择性、神恩独作和神人合作、绝对拣选和有限拣选等。从休的预定论,我们可以看到十八世纪,加尔文主义的某些教义已有所松动,在接受上帝的恩典上,休重申了基督受难代人救赎,但前提是上帝的爱和善。在选民问题上,休没有直接提到这个概念,但从“进天堂”、“上帝的引领”及“上帝的应许”等口语化的词语,向人们展示该如何去获得救赎。在休的布道书中明显可以感受到他提倡的是“神人合作”。但是,休并没有反复纠缠于神学问题的讨论,而是反复告诉人们,在现世生活中,人如何能够得救?另外我们在休的预定论中看到了“普世救赎”的影子,这与亚米念主义有相似之处。这是因为在十八世纪,在近代社会新兴之际,启蒙思想家们一方面要将人从强调禁欲、苦修的僧侣式德性观中解放出来,又需要规范和引导人们的自利行为。而休此时讲到预定,更多地将其抽象为神意,具体化为现世实践,目的是治疗焦虑,提高道德的勇气。休的《布道书》将宣讲的重点放在了市民要行善和努力工作上,也表达了对社会秩序和社会统治阶层的信任,为苏格兰近代社会的建立奠定了精神上的基础。休的普世救赎思想,体现出休作为苏格兰人要与英格兰实现不列颠的身份认同意识,这也是苏格兰启蒙思想家们的共识。结语部分,总结了以上四章的内容,认为休在十八世纪苏格兰社会变迁的过程中,顺应时代的呼唤,响应进步的要求,将自己的宗教思想运用于布道的实践中,在维护宗教权威与神圣的前提下,向广大苏格兰教众宣扬了一种倡导入世、宣传进步、积极工作的宗教思想,对于推动当时的社会变革和发展无疑起到了巨大作用。休·布莱尔的布道将苏格兰长老会派的宗教从神性回归到人性、从天国拉回到现世,成功地完成了宗教的转型,也成功地将宗教作为人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嵌入到人的生活中去。从而,我们可以说,正是休·布莱尔以一种说教的方式,以一种著书立说的方式,引领了十八世纪苏格兰宗教人本化、世俗化的进程,完成了苏格兰长老会思想与启蒙思想的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