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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争端解决机制(简称DSU机制)被誉为“WTO皇冠上的明珠”,建立了迄今为止人类历史上影响力最广泛的一套世界贸易规则体系。然该机制运作至今,由于客观形势的变化及DSU机制本身矛盾凸显,实践中出现一些亟待解决的新问题。法庭之友意见正是问题之一。由于DSU文件对法庭之友意见只字未提,当法庭之友意见介入DSU机制时,无论在DSU裁决过程还是多边谈判中,法庭之友意见在理论界及实务界都掀起轩然大波。作者试图透过DSU机制下对法庭之友意见争议不断的现象,探讨法庭之友问题的本质,在此基础上,为法庭之友制度的优化提供解决途径。首先,文章以历史研究方法,考察了法庭之友制度的发展史,在此基础上对法庭之友的内涵加以说明;另考虑DSU机制外亦存在法庭之友实践,文章采用比较分析法对法庭之友在不同国际司法实践中的情况进行鉴别,从中可知,解决法庭之友问题应具体分析,区别对待。本部分是研究DSU机制下法庭之友问题的基础。其次,文章立足有关法庭之友问题的现实案例,以实证研究的方法阐述了法庭之友意见在DSU机制中不断发展这一客观情况。再次,文章从法律和价值层面对DSU机制下法庭之友意见进行分析。从实然来看,允许法庭之友介入DSU机制的法律基础极其薄弱,不足以支持DSB裁决的合法性;但专家组及上诉机构即使触众怒也要推动法庭之友制度向前发展,其背后动机值得探讨。因此,作者从应然的价值层面观察,发现,法庭之友意见的巨大价值正是上诉机构想方设法推进的根本缘由所在。最后,考虑到法庭之友意见引进后利大于弊但缺乏法律依据这一现实,国际社会与其为此耗费人物财力,不如对法庭之友意见的原则、实体内容、程序内容进行制度化规范,以制止法庭之友制度的滥用。为完善DSU机制,作者提出强化法律基础,对DSU机制下的法庭之友问题进行建构的设想。另作者对中国应对法庭之友之策也提出了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