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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时有发生,而其一旦发生往往伴随着大规模的损失和较为严重的不利影响。据国家统计部门公布的相关数据,2016年我国共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304起,平均每1.2天就有一件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巨额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损失,急需相应的保险制度为其分担,但是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发展较为滞后,还不能为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起到分散风险、分摊损失的重要作用。伴随着我国当前经济结构的转型和升级,保险行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特别是2017年《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管理办法(意见稿)》的公布,环境污染强制责任险被提上日程,大力发展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为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保驾护航已是迫在眉睫。本文首先对近年来我国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情况进行了研究,分析了突发性环境事件的损失特征,并以最近发生的“桑吉”号燃爆事件为例,进行具体阐述。其次,本文对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政策现状和市场现状进行了分析,在对2017年《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管理办法(意见稿)》进行政策解读的基础上,对各地区现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政策进行针对性分析,并对发展较好的江苏省无锡市和起步较晚的甘肃省进行了对比研究,进而提出了我国突发事件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政府、保险公司和污染企业三个层面存在的主要问题。而后,对比美国和德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发展情况,在发展模式和立法措施方面提出可借鉴的方式。最后,本文提出了适合我国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责任保险发展的具体模式,即加强政府监管、完善第三方评估机构、建立专项基金和分层赔付机制、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再保险化和证券化等相应解决方案,以促进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在未来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