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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城镇居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整体上达到了小康水平。但同时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使得下岗人员越来越多,逐渐加重了城市居民的贫困问题。从目前劳动力市场的情况来看,劳动力的供应量明显的高于需求量,而这种现象在不断地加重社会成员的就业压力。在加快城市化的进程中这种恶性循环在较长的时期内一定会增加城市失业人员的数量以及贫困群体的规模。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作为社会救助体系最基本的组成部分,能够为贫困群体的最低生活需求提供一定的保障。加强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研究,特别是研究某一个城市或地区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情况,并对其进行有效评价,能够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也能够更加有效的保障该城市或地区贫困群体的利益。基于此,我们选取呼和浩特市作为研究的案例,对呼和浩特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价分析,发现其主要存在以下问题:第一,在制度建设方面:主要存在救助主体范围小、对最低保障对象的概念模糊、对最低保障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核实工作存在一定的困难以及对所救助家庭成员的界定不准确等问题;第二,在救助资金管理方面:主要存在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投入不足和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来源单一的问题:第三,在管理体系方面:存在没有专门的行政管理机构、基层缺少最低保障工作人员及待遇低、最低保障工作人员的素质有待进一步以提高以及最低生活保障资格核查、审批不严格;第四,在法制建设方面:主要存在国家层面立法层较低、法律监督机制比较薄弱和操作层面的不公正性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相应提出了以下建议: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经费保障制度;加强最低保障管理机构的建设。通过对呼和浩特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情况的分析及对现存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以期对呼和浩特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起到一定的完善作用,同时更加有效地保障呼和浩特市贫困群体的基本生活,更好地促进地区的稳定与和谐发展。